化妆品出口东盟十国
化妆品出口到东盟十国需要遵守东盟的化妆品法规。东盟化妆品法规包括东盟化妆品法规(ACD)和各个国家的法规。
我们在此列举化妆品出口印尼的要求。
I. 化妆品定义
化妆品是指作用于人体各种外部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和外生殖器)或牙齿及口腔黏膜,以清洁、芳香、美容修饰、消除不良体味、保护或维持其良好状态为目的的物质
或制剂。
II. 服务流程
III. 服务内容
(1) 化妆品公司注册服务;
(2) 化妆品账号开通服务;
(3) 化妆品注册服务;
(4) 产品配方和包装审核服务;
(5) 注册完成之后的PIF文件审核服务;
(6) 法定代表人服务;
(7) 仓库审查服务
IV. 法规要求
关于外国投资公司股份所有权的政府条例,1994年20号;
关于修订20年第1994号政府条例,涉及在外国投资背景下成立的公司股份所有权,2001年83号;
关于外国投资的法律,1967年1号;
化妆品成分技术要求,2019年23号;
化妆品标识的技术要求,2022年第30号;
化妆品宣称技术要求,2022年第3号;
关于产品信息文档指南,2022年
关于提交化妆品通知的程序,2022年第21号
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规定,2021年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