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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洞察

标签宣称=广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如果有人问你,你看过广告吗?相信99%的消费者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在这个信息爆炸、电商盛行的时代,广告满天飞,广告早已潜移默化的融入每个人的生活,它的形式更是多种多样,比如说商场的大屏幕、公交站的大广告、电视间隔的广告、综艺穿插的播报等等,那化妆品是否可以拥有广告所讲的那些功效呢?“有效抗衰老”、“延缓衰老”、“让肌肤焕发青春光彩”、“为肌肤注入必需的微量元素”、“保护受损细胞”等等都是真的吗?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第十九条  化妆品标签禁止通过下列方式标注或者宣称:

(一)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

(二)使用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地描述;   

(三)利用商标、图案、字体颜色大小、色差、谐音或者暗示性的文字、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方式暗示医疗作用或者进行虚假宣称;

(四)使用尚未被科学界广泛接受的术语、机理编造概念误导消费者;

(五)通过编造虚假信息、贬低其他合法产品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六)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误导消费者;

(七)通过宣称所用原料的功能暗示产品实际不具有或者不允许宣称的功效;

(八)使用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标识、奖励等进行化妆品安全及功效相关宣称及用语;

(九)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

(十)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十一)标注庸俗、封建迷信或者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结合法规可知,非常多的广告宣传用语实际上是不允许出现在标签宣称中的,比如前文提到的“有效抗衰老”或“促进表皮细胞吸收养分”或“让肌肤焕发青春光彩”都有暗示产品具有的医疗作用以及虚假宣称的嫌疑,因此不建议宣称;“为肌肤注入必需的微量元素”“保护受损细胞”,暂且不论是否有虚假宣称的嫌疑,根据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只能作用于肌肤表皮,是不能对“细胞”产生直接作用,“注入”的写法也是不适当的,是否能用实验来证明更是难点。

 

 

那那么多的广告都是在欺骗消费者吗?也不见得。广告对应的是《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其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八条 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

(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三)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

(四)有贬低同类产品内容的;

(五)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

(六)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

(七)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

只是广告或者电商平台在监管上相对没有化妆品注册备案过程管控严格,广告用语相对可选的范围要更大,甚至很多直播间为了规避风险,会选择用“抗某老”,“K老”这种词汇来避免直接违规。那为什么说广告也不见得是在欺骗消费者呢?打比方说“抗衰老”,不是规定的功效宣称用语,所以标签中无法直接这样标注,但是也许这个化妆品具有抗皱、紧致、保湿的功效,确实添加了相关的成分,那确实能从侧面起到一定程度的延缓衰老效用。当然,如果产品具有抗皱、紧致、保湿的功效,相信商家在注册备案化妆品时,一定不会吝啬标注在化妆品标签上。而所有在标签上显示的内容都一定提供了相关的文献或者实验证明,这就是非常具有参考性的。

1728312015-右侧广告位-化妆品服务
1728312018-右侧广告位-食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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