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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处罚】2025年12月典型案例分析:网店刷单被罚、侵权生产香水、受托生产失责...
发布时间:2026-01-14


为便于企业快速了解化妆品监管处罚动态与高频合规风险,ZMUni中贸合规中心持续对国内外公开的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例进行整理,并收录于我们的官网【全球化妆品处罚案例库】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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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全国多地监管部门公开了上百起化妆品相关处罚案例,涉及浙江、广东、上海、新疆等省市。处罚主要集中于生产或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广告及直播虚假或夸大宣传、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未经生产许可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以及标签或成分不合规等多类高频风险点。单案最高处罚金额超过30万元。


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违规类型筛选出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解读进行说明,期望为行业同仁提供有益参考:


🎯案例目录:

🔸案例1:防晒产品生产违规,防晒剂含量不合格被罚

🔸案例2:受托生产环节失守,防晒喷雾质量责任未落实

🔸案例3:生产未经许可迁址,违规作业被查处

🔸案例4:防晒配方不合规,包装“撞脸”知名品牌

🔸案例5:网店刷单炒信,化妆品经营遭重罚

🔸案例6:生产冒牌香水,非法贴商标被罚13万

🔸案例7:卸甲胶检出禁用原料及苯严重超限


案例1:防晒产品生产违规,防晒剂含量不合格被罚

处罚日期:

2025-12-1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部分产品未按规范组织生产,部分防晒产品防晒剂含量不符合规定,包括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乙基己基三嗪酮、奥克立林等。违法行为涉及多款面霜、贵妇膏及防晒乳等产品。

处罚措施:

罚款:7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391.6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云市监处罚〔2025〕1930号


案例2:受托生产环节失守,防晒喷雾质量责任未落实

处罚日期:

2025-12-08

违法事实:

当事人作为受托生产方,在为委托企业生产防晒喷雾半成品过程中,未履行《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半成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相关产品在后续灌装、流通环节中被抽检发现问题,涉及半成品及成品多个流转节点。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329元;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云市监处罚〔2025〕1982号


案例3:生产未经许可迁址,违规作业被查处

处罚日期:

2025-12-08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东阳市江北街道仓库从事化妆品灌装、包装作业,未经许可擅自迁址从事生产活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没收涉案化妆品、原材料及设备;罚款:1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市监处罚〔2025〕1306号


案例4:防晒配方不合规,包装“撞脸”知名品牌

处罚日期:

2025-12-09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特殊化妆品存在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防晒剂(二苯酮-3)的情形,构成生产不符合注册技术要求的化妆品;同时,部分面膜产品未按规定保存成品留样及留样记录。另查明,其生产的“XX水光胶原嘭弹面膜”在包装、版式设计及网络销售展示图等方面与韩束旗下某款面膜高度相近,易导致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5,568.5元;罚款合计:92,052.8元;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云市监处罚〔2025〕1984号


案例5:网店刷单炒信,化妆品经营遭重罚

处罚日期:

2025-12-19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网上销售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化妆品,涉案货值7,117.6 元;同时为增加店铺粉丝量,通过刷单和刷“好评”进行虚假交易,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处罚措施:

警告;责令改正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及虚假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117.6元;罚款:45,000 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温岭市监处罚〔2025〕1306号


案例6:生产冒牌香水,非法贴商标被罚13万

处罚日期:

2025-12-22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经授权接受委托生产香水,擅自使用知名香水品牌标识及包装元素,包括瓶身、瓶盖、外包装上的商标、文字及“MADE IN U.A.E”等标注,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外观上与权利人商品高度相似,容易误导消费者,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产品原料部分可追溯,其余来源不明,销售及库存情况无法完全查清,违法经营额约16.2万元。

处罚措施:

没收涉案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罚款130,0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龙市监处罚〔2025〕326号


案例7:卸甲胶检出禁用原料及苯严重超限

处罚日期:

2025-12-26

违法事实:

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购入并销售“XX卸甲胶”,未依法查验供货者资质、化妆品备案情况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亦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中检出化妆品禁用原料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且苯含量严重超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限值要求,构成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行为。

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309.20元;罚款:35,000元(含10,000 元进货查验违规罚款+ 25,000 元经营不合规产品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甬镇市监处罚〔2025〕405号



随着监管持续强化,化妆品行业的合规要求已覆盖从研发到上市及宣传的全流程。无论是生产企业、品牌方,还是电商平台与线下零售终端,都需要在原料选择、配方设计、生产管理、标签标识、广告宣传及商标使用等方面保持一致、规范且可追溯。近期案例再次提示行业:合规无小事,一次行政处罚往往带来长期合规与经营影响。


围绕上述监管重点,ZMUni中贸合规中心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化妆品全流程合规服务,从最初的原料筛选到产品上市及宣传,提供一站式合规支持,涵盖原料安全评估、产品配方审核、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功效宣称评价及广告宣传合规审核等关键环节,协助企业在满足最新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实现产品稳健、合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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