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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更新完善部分功能!
发布时间:2025-12-18



为优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工作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已更新完善部分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续展后不再产生新的备案号,续展后的备案将延续使用旧备案号。

 二、新增“要求重点监控的商品要点”模块。

权利人备案申请界面新增“要求重点监控的商品要点”模块。权利人可自愿录入该备案下对应商品的“鉴别要点”和“拍照要点”。该模块信息仅在系统权利人备案申请界面和海关审核界面展示,方便权利人提供关键侵权鉴别信息,为海关查验及办案人员提供专业知识支持。

“鉴别要点”用于海关在进出口监管中识别侵权嫌疑货物的参考,主要录入权利人要求重点保护商品的真假鉴别关键信息(可提供文字和图片),例如商标的使用特征、商品的包装特点等。可以从商品(材质、成分、颜色等)、商标(图形、字体、颜色等)、包装(尺寸、图案、数量、形式等)、材质(塑胶、毛绒、金属、塑料等)、防伪标识(位置、字体等)、物流(起运地、目的地等)等方面归纳真假商品鉴别方法。

“拍照要点”用于辅助海关拍摄侵权嫌疑货物,主要录入权利人希望海关提供的侵权嫌疑货物照片的具体细节(可提供文字和图片),例如希望拍摄的货物包装、货物表面(具体应拍摄的角度、部位等),以及希望拍摄哪些标识细节、条形码、二维码、防伪码等。

商品“鉴别要点”及“拍照要点”信息的全面准确有助于提高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备案经审核通过后亦可继续添加或删除相关信息,最多可添加10种商品。文字录入不得超过200字,样图大小不得大于400KB、格式为jpg和png、长宽比应为1:1。

三、新增审核结果推送提醒功能。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用户在进行权利人注册、新备案申请、续展申请后,经海关审核后,新增了通过权利人和代理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审核结果(通过或驳回)的功能(如邮箱为空则不发;如权利人和代理人的邮箱一致,则只发一次邮件)。

(1)权利人注册审核结果推送:用户进行权利人注册,经海关审核后,将注册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或驳回)通过联系邮箱为权利人及其代理人推送邮件信息。

(2)新备案申请审核结果推送:权利人进行新备案申请,经海关审核后,将新备案申请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或驳回)通过联系邮箱为权利人及其代理人推送邮件信息。

(3)续展申请审核结果推送:权利人进行续展申请,经海关审核后,将续展申请审核结果(准予续展或不予续展)通过联系邮箱为权利人及其代理人推送邮件信息。

(4)总担保核准结果推送:用户总担保审核通过后,将总担保核准结果通过邮箱方式为权利人及其代理人推送邮件信息。

 四、新增备案失效前推送提醒功能。

新增功能为权利人用户设置了备案即将届满前六个月和前30日的信息提醒,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为用户自动推送业务办理期限提醒。

五、完善备案办理状态查询功能。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审核状态栏内容选项由“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驳回”三项调整为“待审核”“审核中”“审核通过”“审核驳回”四项,即审核状态增加“审核中”,以便于权利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后掌握办理进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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