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梳理2026年1月份国内外食品相关法规动态,聚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饲料等领域的法规更新,为食品相关企业提供及时、全面的进出口法规预警支持。
中国食品法规速递
ZMUni
三新食品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三新食品审查动态,新受理11例三新食品,1例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
2026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三新食品审查动态,新增受理11例三新食品,新增1例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其中,新增受理的11例三新食品包含天然香兰素、玉簪花,以及酶转化法制备的瑞鲍迪苷D、瑞鲍迪苷M等;终止审查的为青钱柳叶,该原料已于2013年第10号公告获批作为新食品原料,食用方式限定为泡饮,本次申报扩大使用范围至饮料类,国家卫健委依据安全性评估资料同意该扩项申请,故作出终止审查决定,且除食用方式外,青钱柳叶仍执行2013年第10号公告和2023年第4号公告的相关要求。
相关阅读:
【周报】2026年第1例三新食品相关动态情况!(第1-2周)
【周报】新增大蒜油、异淀粉酶等3种三新食品相关动态情况!(第3-4周)
保健食品
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
2026年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这是《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发布后,第一个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保健食品新功能,标志着我国保健食品新的功能声称及相应产品市场准入迈出新步伐,市场监管总局深化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2.37个注册保健食品&282个备案保健食品获批
截至2026年2月3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显示,已批准的批号为2026年的国产注册保健食品共发布了36个,进口保健食品1个。备案的保健食品种,国产281个,进口1个。
🔎官方链接:
https://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
3.1月6批次499个保健食品决定书发布
2026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6批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499个保健食品。
🔎官方链接:
https://www.cfe-samr.org.cn/sldt/sdxx/bjsp_174/pjfb/
特医婴配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新一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常见问题及解答
2026年1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正式发布新一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常见问题及解答,内容涵盖配方设计、标签与说明书规范、生产工艺控制、质量安全管理等核心领域。
🔎官方链接:
https://www.cfe-samr.org.cn/wtjd/tsyxytpf/cjwtjjdfw_91/pf/?sessionid=
2.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026年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并予以发布,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饲料/宠物食品
1. 农业农村部批准7个新饲料添加剂品种增补3个饲料原料
2026年1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982号公告,明确批准7个新饲料添加剂品种、1个饲料添加剂品种生产工艺重大变化事项、8个饲料添加剂品种扩大适用范围事项;同时完成《饲料原料目录》3个原料的增补与1个原料的修订工作。针对相关新饲料添加剂,农业农村部已按规定核发相应证书、发布配套标准,并结合品种实际设置差异化监测期。
法规政策
1. 市场监督总局发《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乳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2026年1月5日,市场监督总局发布关于《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相关阅读:市场监督总局发布关于《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2.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2026年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共六十九条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重磅丨《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有哪些变化需要注意?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预制菜术语和分类》草案发布
2026年1月22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预制菜术语和分类》草案;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广餐饮环节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自主明示的公告,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阅读:
4. 《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征求意见稿)》等3项指南发布
2026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征求意见稿)》《成人骨质疏松症食养指南(征求意见稿)》《成人肌少症食养指南(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地方政策
1.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换证的提醒告知函
2026年1月14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换证的提醒告知函,明确了高度重视及时申请、换证过渡期时限、换证范围、调取注册申报材料、重新开展功能学试验五项核心事项。
🔎官方链接:
https://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601/t20260114_89298501.html?sessionid=
2.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食药物质目录修订增补和新食品原料申报意见建议的通告》
2026年1月9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食药物质目录修订增补和新食品原料申报意见建议的通告》,旨在推动食药物质目录修订增补和新食品原料开发应用、服务食品产业发展,其中明确食药物质目录修订增补需依据相关规定,拟纳入物质要满足多项要求,意向单位或个人需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等等。
🔎官方链接:
http://wsjkw.hlj.gov.cn/wsjkw/c109065/202601/c00_31904571.shtml?sessionid=
3.中国台湾发布《新兴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作业原则》
2026年1月27日,台湾地区发布《新兴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作业原则》,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该法规为评估和批准在台湾地区尚无安全食用历史的食品原料提供了一套全面的框架和标准化的程序。相关附件包括:
·附件一、判定是否为新兴食品原料之问卷
·附件二、新兴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资料表
·附件三、以基因改造微生物生产但最终不含该微生物及转殖基因之相关产品应备资料
🔎官方链接: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1400
4. 中国台湾修正《健康食品之胃肠功能改善保健功效评估方法》
2026年1月27日,台湾地区发布公告,依据《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三条第二项,将《健康食品之胃肠功能改善评估方法》修正并更名为《健康食品之胃肠功能改善保健功效评估方法》,该修正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明确,本公告生效日起二年内申请健康食品查验登记的案件,若相关试验在公告生效前已启动,可适用本次修正前的评估方法,
🔎官方链接: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1373
国际食品法规速递
北美、欧盟、亚太...
欧盟动态
1. 欧盟批准2种新型香料物质并修正四项香料技术参数
根据 2026年1月26通过的 (EU) 2026/172 号授权条例,委员会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将3-[3-(2-isopropyl-5-methyl-cyclohexyl)-ureido]-butyric acid ethyl ester纳入欧盟香料清单的 (EC) 第 1334/2008 号条例附件一,并更正香料物质 FL Nos 08.017、08.127、16.041 和 16.132 的 CAS 编号。
同一日,欧盟委员会颁布 (EC) 2026/175 授权条例,对 (EC) No.1334/2008 条例附件I作出修订,将dihydrochalcone hesperetin(橙皮素二氢查耳酮)纳入欧盟食用香料清单。
🔎官方链接: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600172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600175
2. 欧盟修订卡拉胶及黄原胶等多种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及技术标准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1月28日通过第(EU) 2026/196号条例,其核心内容是对原有的食品添加剂法规进行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类常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与技术标准:卡拉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 以及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E 1450)。
修订重点包括:
1. 更新使用规定:根据最新的科学评估,调整这些添加剂在不同食品类别中的准用范围和限量要求。
2. 完善规格标准:修正了(EU) No 231/2012条例中关于这些物质的纯度、成分及技术指标的具体描述,以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最新的行业生产标准。
🔎官方链接: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600196
3.欧盟EFSA发布1个6′-SL(钠盐)新型食品科学意见
2026年1月30日,EFSA发布关于利用大肠杆菌K-12 MG1655 (ATCC 700926) 的衍生菌株 (大肠杆菌K-12 MG1655 INB-6SL_02)生产的6′-唾液酸乳糖 (6′-SL) 钠盐作为新型食品的安全性的科学意见。申请人为“Inbiose NV”。
该新型食品主要由人乳低聚糖(HiMO)6′-SL(钠盐)组成,但也含有D-乳糖、唾液酸、6′-唾液酸乳酮糖以及少量其他相关糖类。该新型食品采用大肠杆菌K-12 MG1655(ATCC 700926)的基因改造菌株(大肠杆菌K-12 MG1655 INB-6SL_02)发酵生产。利用基因改造的大肠杆菌K-12 DH1、大肠杆菌BL21或大肠杆菌W菌株发酵生产的6'-SL(钠盐)已获批准并列入欧盟营养食品清单。本次申请涉及生产工艺和规格的变更,但目标人群、使用条件以及预期摄入量保持不变。所提供的营养食品的特性、生产工艺、成分和规格以及毒理学数据均未引发安全问题。摄入其他与6'-SL结构相关的碳水化合物类化合物也被认为不存在安全隐患。与其他高脂低聚糖(HiMO)一样,本营养食品的安全评估主要基于母乳喂养婴儿的摄入量与该营养食品的预计摄入量的比较。鉴于该营养食品的消费量与已获批准的6'-SL(钠盐)相同,专家组认为,在拟议的用途和使用水平下,该营养食品的消费不会引发安全问题。专家组认为,在拟议的使用条件下,NF是安全的。
🔎官方链接:
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2903/j.efsa.2026.9856
北美动态
1. 最新版《2025-2030年美国膳食指南》发布
2026年1月7日,美国发布《2025-2030年美国膳食指南》(Dietary Guidelines for Americans)。该指南是美国官方发布的权威饮食指导文件,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和农业部(USDA)联合制定,每五年修订一次。该指南旨在应对美国肥胖、代谢性疾病高发等公共健康问题,推动饮食模式向天然、少加工食物转变,减少高度加工食品、添加糖、精制碳水化合物和过量钠的摄入。
2. 美国弗吉尼亚州发布《婴儿食品保护法》,要求检测4种有毒重金属
2025 年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婴儿食品保护法》,要求生产商对每批次婴儿食品做有毒重金属代表性抽样检测,至少每月检测一次,结果需在官方公示至产品保质期后一个月,必要时产品标签附可扫码查询检测结果及 FDA 指导的代码。2026年1月1日后生产、在该州流通的婴儿食品需遵守,此前生产的可售库存。该法所指婴儿食品为两岁以下婴幼儿专用(不含婴儿配方奶粉),检测的四种有毒重金属为铅、砷、汞、镉。
🔎官方链接:
https://www.vdacs.virginia.gov/press-releases-251230-new-baby-food-testing-and-labeling-law.shtml
3.美国GRAS监管新动态:Self GRAS改革落地倒计时
2026年01月23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公布人类食品计划(Human Foods Program, HFP)2026年优先工作重点。内容涵盖食品化学安全、通过改善营养以减少慢性疾病以及微生物食品安全三个重要领域。在备受关注的GRAS领域,官方明确指出:“2026年,FDA将发布一项拟议法规,要求所有宣称GRAS的物质必须向FDA提交正式通报”。这一监管动向引发业内高度关注,意味着沿用多年的企业自行申报Self GRAS路径或在数年后不复存在。
🔎官方链接:
https://www.fda.gov/about-fda/human-foods-program/human-foods-program-2026-priority-deliverables
4.加拿大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强制执行食品正面营养警示标签
2026年1月1日起,加拿大政府正式要求食品企业,在饱和脂肪、糖分、钠含量偏高的预包装食品包装正面标注营养警示标识。该新规由加拿大卫生署制定,旨在帮助消费者做出理性的饮食选择,降低长期食用这类高油高糖高钠食品带来的健康风险,这类风险包括心脏病、中风、肥胖、2型糖尿病以及高血压等。加拿大官方表示,这一举措让本国与其他推行同类包装正面营养标签制度的国家接轨,同时也是该国提升营养信息透明度、增强公众健康认知整体战略的一部分。
🔎官方链接:
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food-nutrition/nutrition-labelling/front-package.html
亚太动态
1. 韩国修订食品标准和规范,明确阿洛酮糖生产标准
2026年1月1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第2026-1号公告,对食品标准与规范作出修订,该修订规范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本次修订明确了阿洛酮糖的生产标准,规定阿洛酮糖需以果糖为原料,通过碱化法或酶法制备,且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不得残留于最终产品中。
🔎官方链接:
https://www.mfds.go.kr/law/board/boardDetail.do?menuKey=27&brdId=data0005&seq=14942
2.韩国将对透明质酸等9种健康功能食品原料开展重新评估工作
2026年1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近日公布计划,将于2026年度对姜黄提取物在内的9种健康功能食品功能原料的安全性及功能性进行重新评估。此次纳入重评范围的原料包含2种公示类原料(透明质酸、红景天提取物)及7种单独审批类原料(姜黄提取物、加氏乳杆菌 BNR17、乳香胶、乳香提取物、西班牙甘草提取物、绿咖啡豆提取物、蜜蜂花粉末)。自 2017 年起,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便对健康功能食品功能原料实施年度重新评估机制,旨在保障公众食用的健康功能食品更安全、品质更优。重评原料的筛选主要聚焦于两类:一是获批成为健康功能食品功能原料超 10 年的品种,二是出现新的安全性、功能性相关信息的品种,原料名单经健康功能食品审评委员会审核后最终确定。
🔎官方链接:
https://www.mfds.go.kr/brd/m_74/view.do?seq=45110&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3. 越南要求食品在上架销售前必须标明其标准
2026年1月27日,越南政府颁布了第66.13/2026/NQ-CP号决议,详细规定了食品标准自我声明和食品产品声明在进入越南市场之前进行注册的规定。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上市销售前需要进行标准自我声明或注册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
a) 加工食品和预包装食品;b) 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c) 不受国家技术法规约束的、拟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器具、包装和材料;d) 微量营养素;e) 保健品(功能性食品);f) 医用营养食品;g) 特殊膳食用途食品;h) 膳食补充剂;i) 36 个月以下儿童适用的营养产品。
现有产品有12至24个月的过渡期来更新声明和注册信息,之后旧的批准将不能用于新的生产或进口,但之前生产/进口的商品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销售。
🔎参考链接:
https://thuvienphapluat.vn/van-ban/Thuong-mai/Nghi-quyet-66-13-2026-NQ-CP-dang-ky-san-pham-thuc-pham-692582.aspx
4. 越南发布新的食品安全实施令
2026年1月26日,越南正式颁布第46/2026/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了组织和指导实施《食品安全法》若干条款和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该法令取代了之前的第15/2018/ND-CP号法令,并于2026年1月26日颁布后立即生效。该法令详细规定了《食品安全法》具体条款的实施细则,涵盖产品声明、转基因生物(GMO)安全保障以及食品生产和贸易安全条件(尤其强调保健品的良好生产规范)。法令还制定了进口食品国家检验的相关规定,包括检验方法(简化、常规、严格)、豁免条款以及进出口程序。此外,法令还界定了保健品、医用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等特定食品类别。
🔎参考链接:
https://thuvienphapluat.vn/van-ban/The-thao-Y-te/Nghi-dinh-46-2026-ND-CP-huong-dan-Luat-An-toan-thuc-pham-643724.aspx
5. 印尼药监局拟出台保健食品中药用原料使用清单
2026年1月29日,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就《印尼药监局局长关于天然药物、保健食品、类药品及特定化妆品制剂中药用原料使用清单的法规草案》启动公开意见征询。本次制定该清单,旨在通过明确上述品类产品中可使用的药用原料官方目录(附录列出了14种用于口服液形式的保健品的药品原料),为行业经营提供法律依据与清晰参考标准。本次意见征询的反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
🔎官方链接:
https://standar-otskk.pom.go.id/storage/uploads/cc067c0f-1669-437d-8533-513628b235d8/Rancangan-Surat-Keputusan-Kepala-BPOM-Daftar-Bahan-Baku-Farmasi-yang-Digunakan-Dalam-Obat-Bahan-Alam,-Suplemen-Kesehatan,-Obat-Kuasi,-dan-Kosmetik-Sediaan-Tertentu.pdf
*消息来源:本文由ZMUni中贸合规中心整理汇总,基于各国食品相关监管部门/机构的最新法规更新。如有理解或表述上的问题,请以官方实时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