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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国外已批准的物质,在国内申请新食品原料是否具备优势?新食品原料审批趋势?
发布时间:2025-12-22

12月10日,ZMUni中贸合规中心主办的《近3年我国新食品原料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盘点》直播课程顺利收官。直播围绕相关新原料及添加剂的审批趋势与特性展开分享,吸引百余家食品行业企业参与。为切实解决企业实操疑问,我们针对直播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予以解答,为企业研发、申报工作提供专业参考。


1针对国内外均无既往批准记录的全新新食品原料,从申报策略角度出发,哪些国家或地区更适合作为首批申报对象,从而在数据积累和监管认可层面,为国内申报创造有利条件?

1️⃣对于此类原料,从申报策略角度出发,可优先考虑美国FDA GRAS(非Self GRAS)。其以系统的安全性评价和公开可获得的科学证据为基础,具有较强的国际通用性和公开可查性。且其相对欧盟Novel Food等途径的卷宗要求相对简单,周期相对较短。同时,FDA出具的书面反馈(如无异议函(no questions letter)可作为权威监管机构对原料安全性评估的参考文件,为后续国内新食品原料申报提供支持性依据。


2️⃣补充阅读:🔎《美国GRAS认证: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美国GRAS监管新动态:拟取消Self GRAS的“GRAS”提案》、🔎《1/5申请来自中国企业,美国FDA GRAS(官方认证)2025年上半年更新动态分析(附名单分享)》

2新食品原料获得批准后,其相关管理要求的实施时间应如何判定?例如,若批准公告发布日期为 12 月 1 日,是否意味着自该日期起进口的食品成品中所使用的新食品原料均需符合批准条件和使用要求,还是应以生产日期、进口申报日期或上市销售日期作为判定依据?

1️⃣在现行监管实践中,新食品原料批准后的“实施时间”一般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的发布日期作为起点进行理解。即,自批准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新食品原料原则上可以按照批准内容在我国食品中使用,并进入市场流通。


2️⃣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年第 7 号公告《关于威尼斯镰刀菌蛋白等 14 种“三新食品”的公告》为例,该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通常理解为:自该日期起,符合公告规定使用条件的新食品原料及依法使用该原料生产的食品,可在我国市场上市销售。

3近年来,新食品原料的申报与批准呈现出哪些主要趋势?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许可公众查询”及“政务服务平台”等公开信息的梳理,近年来我国新食品原料的申报与批准在原料类型上呈现出一定集中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i. 植物及植物提取物类原料,多聚焦于传统食用植物的深度开发或特定成分的标准化应用

ii. 生物合成类原料,主要通过微生物发酵或酶法转化等技术获得,合成生物学在食品领域的应用趋势加强

iii.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外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侧重于菌种安全性论证


2️⃣同时,从近年来的审评实践来看,此外,以“终止审查”形式获得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合法身份”的物质数量显著增加。


3️⃣补充阅读:🔎《收藏丨2025上半年申报情况盘点 :中国新食品原料、保健食品,美国GRAS,欧盟Novel Food...》、🔎《终止审查是否意味着批准?--86款新食品原料最新目录解析与常见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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