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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解读 | 化妆品电子标签2026启幕,您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25-12-30


2025年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创新化妆品标签管理。适应化妆品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需求,加快实施化妆品电子标签,制定化妆品电子标签的标注及数据管理要求,实现标签管理的数字化升级、精细化治理和便利化服务。” 这一系列举措清晰释放出政策信号:以电子标签实现化妆品标签的动态化、精准化管理,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那么,什么是化妆品电子标签?企业又该如何把握机遇、积极应对这一变革?今天,【ZMUni中贸合规中心】和大家聊聊这一行业新热点。


01

什么是电子标签

根据《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要求》,电子标签是指通过一定的电子化存储机制存储的化妆品中文标签相关内容,以及通过信息化系统生成的相应二维码。电子标签应当具备便捷识读功能,能够被消费者使用智能手机安装的常用通讯或者支付软件以扫码方式直接识读,获取产品中文标签信息。电子标签是化妆品标签的组成部分。


电子标签系统生成的电子标签二维码示例图


02

电子标签的优势有哪些?

1️⃣信息变更:电子标签后台更新,告别反复印刷包装

传统化妆品标签信息一旦变更就需要重新设计、印刷包装,不仅增加时间成本,还造成大量物料浪费。电子标签通过后台系统实现信息实时更新,更改标签信息只需在电子标签系统内完成修改并同步上传至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即可完成信息迭代,无需改动已生产的产品包装。


2️⃣小规格适配:突破排版限制,设计更精致美观

迷你装、小样、旅行装等小规格化妆品,因包装空间有限,传统标签常出现文字拥挤等问题。使用电子标签的产品,只需要在包装可视面标注指定内容,其余详细信息(如配方表、使用方法等)均通过二维码呈现。这让小规格产品的包装设计更具灵活性,可打造更简约、精致的外观,提升消费者使用体验,同时确保所有法定信息完整合规。


3️⃣增值功能:扫码二级页,防伪追溯一目了然

电子标签在基础信息展示之外,还可拓展增值功能,强化品牌信任。根据《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要求》,试点企业可以通过跳转链接的方式,在扫码后的二级页面展示产品防伪、追溯等内容以及产品官方网站宣传页面的网址链接,并明确标注“此页面展示内容不属于化妆品电子标签信息,由企业自行负责”。这一功能不仅能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还能增强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认可度,尤其适用于高端化妆品、进口化妆品。


4️⃣绿色环保:简约设计,降低物料损耗更低碳

电子标签推动化妆品包装向简约化、低碳化转型。一方面,减少了包装印刷面积,降低了油墨、纸张等物料的使用量,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另一方面,避免了因信息变更导致的旧包装报废,减少了固体废物产生。同时,简约的包装设计也符合当下“绿色消费”的市场趋势,帮助品牌传递环保理念,提升品牌社会形象。对于注重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而言,电子标签的应用是践行绿色生产理念的重要举措。


03

参与电子标签试点的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

◾是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经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

◾具有与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并配备管理人员;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具有开展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能力。


04

采用电子标签的产品,除电子标签二维码外,产品销售包装上仍需标注哪些内容?

使用电子标签,还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至少标注以下基本信息:

◾产品中文名称和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注册人、备案人名称;

◾净含量;

◾使用期限;

◾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标注的安全警示用语;

◾儿童化妆品应当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

净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的小规格包装产品,实物标签可免于标注上述第(五)项内容。


05

企业参加试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告,申请试点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间内提交《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企业申报表》。


填写该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企业类型:应为单选。如申报企业既是注册人、备案人,又是境内责任人的请根据不同身份填报多张申报表。企业类型勾选境内责任人的,还需填报对应的境外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同时接受多个境外注册人、备案人授权的,请填报多张申报表;


◾拟试点电子标签产品类型:可根据申报企业类型相关产品的实际情况勾选,可多选;


◾电子标签系统:勾选第三方建设的,需填报第三方企业名称及实际办公地址;


◾编码规则: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可多选。三种编码规则分别指电子标签信息和网址具体到品名、批次或者具体产品;


◾签章:申报表应在规定位置由申报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申报企业类型为境内责任人的,还需由对应的境外注册/备案人盖章,境外注册/备案人盖章要求同产品注册备案申报表盖章要求;申报企业类型为注册人、备案人的,表格中境外注册/备案人企业盖章处无需盖章。


◾企业满足试点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具备与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简述和管理人员职责简述及工作经历简述;

(2)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概述(可另附有效期内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资料等佐证);

(3)企业具有开展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能力概述(概述企业目前系统建设情况,预计试点使用电子标签产品开始备案时间,近1年内预计试点产品数量、如何确保符合《要求》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指的试点企业责任和系统运行要求,对不会扫码使用电子标签的特殊人群,如何为其提供完整产品中文标签信息。此外如申报企业自主建设电子标签系统的,应概述企业相关组织架构、人员以及企业以往在二维码技术应用方面的管理和实践举例;如申报企业使用第三方技术机构建设的电子标签系统的,概述企业如何选择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并确保第三方建设的二维码系统符合《要求》第五条、第六条的要求)。


电子标签不仅是标签形式的革新,更是化妆品行业迈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重要里程碑。对于企业而言,主动拥抱这一变革,不仅能提升合规效率与品牌形象,更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电子标签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建议相关企业尽早评估自身条件,规划系统建设,积极参与试点,为迎接“电子标签时代”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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