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化妆品行业迎来法规体系深度重构与监管机制全面升级的关键之年。在高质量发展导向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密集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监管新规,涵盖原料创新、产品注册备案、功效宣称、标签管理等多个维度。这些变革不仅深刻重塑了化妆品从研发、生产到上市销售的全链条合规要求,也对企业战略规划、技术布局与市场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
本文系统梳理2025年中国化妆品领域的重要法规动态与监管改革举措,旨在为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便捷参考,助力把握合规方向、抢抓发展机遇,在“制妆大国”迈向“制妆强国”的进程中行稳致远。
本文内容包括:
🔸管理办法
🔸化妆品标准
🔸特殊化妆品
🔸牙膏法规
🔸试验/检验方法
🔸化妆品监管
🔸其他化妆品法规动态
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
2025年4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的公告(2025年第37号),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风险监测与评价的目的是发现和防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为制定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化妆品标准、开展化妆品抽样检验以及化妆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和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fgwj/20250409165401197.html
化妆品标准
1.国家药监局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
2025年8月21日,国家药监局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一次性下达34项标准制修订任务,涵盖胶态银、胶态铂、曲酸、补骨脂酚等新原料,烫发、粉底液等产品规范,以及PFAS、D4-D6等检测方法。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250821155419144.html
2025年9月15日,中检院发布关于《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征求意见稿)》等18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1项是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及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限值”的修订;1项为对《规范》中有害物质“二噁烷”限值的调整;另有7项涉及新增禁用原料的修订;其余9项则聚焦于对《规范》中9种限用组分或准用组分提出新的技术要求。
本次修订工作遵循科学性、适用性与协调性原则,通过背景研究、资料文献研究与整理、安全评估、国内外法规标准分析、行业使用情况调研等方法,针对各项化妆品标准的修订对象形成了对应的安全评估报告,并进而据此提出修订意见。
原文链接: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bzh/hzhpbzhtzgg/202509150848081723891.html
3.中检院公开征求《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14日,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产品标准的规范制定,提升化妆品整体品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的研究与制定工作。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产品标准的总体要求、指标项目及设置要求,适用于化妆品产品标准的编写。
原文链接:
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510141630371759629.html
4.中检院就修订3项化妆品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1月17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发布《汞及其化合物》《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酸性紫43号(CI 60730)》3 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显示,汞及其化合物类拟将硼酸苯汞、硫柳汞2种准用防腐剂列为禁用原料,统一名称及英文表述并删除汞限值备注,调整后与日本、东盟管理要求一致;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优化最大允许浓度分级,新增适用范围限制及 “避免接触眼睛” 标签提示,接轨欧盟拟修订要求;酸性紫43号将非氧化型染发剂最大允许浓度调整为0.5%,将其他限制和要求中水不溶物调整为不得大于0.4%,与欧盟、美国等使用管理要求一致。
原文链接: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bzh/hzhpbzhtzgg/202511171403081804675.html
特殊化妆品
1.中检院发布染发、烫发和防晒化妆品 6 项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2025年7月31日,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染发、烫发和防晒化妆品的研究和评价工作,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组织中检院起草了《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6个指导原则及相应的起草说明。对染发、烫发和防晒化妆品的研究和评价予以规范和指导,以满足《条例》背景下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求。
原文链接: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507310840431663213.html
2025年12月16日,为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及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组织制定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防脱发化妆品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质量可控性、安全性、产品功效评价和标签宣称等。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以及当前科学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内容将适时进行调整。
原文链接: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512160840031842713.html
牙膏法规
1.国家药监局发布《牙膏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2025年12月1日,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牙膏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牙膏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牙膏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录将牙膏功效分为基础清洁、防龋、抑制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去渍美白、抗牙石和减轻口臭八大类,并明确各类功效机理及宣称用语范围。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hzhp/20251201152806143.html
2.家药监局发布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5年12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24号)。经组织专家研究,鉴于实施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历史,牙膏备案人在整理产品备案资料时,可以通过产品安全使用历史的证明性资料替代毒理学试验报告。首批产品上市销售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备案人在补充提交备案资料时,可以在提交符合要求的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及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进行说明,证明产品具有安全使用历史,免于提交口腔黏膜刺激试验报告。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jmhzhptg/20251223114130129.html
试验/检验方法

化妆品监管
1.中检院发布《2024年度化妆品审评报告》
2025年5月6日,中检院发布《2024年度化妆品审评报告》。《报告》回顾了2024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持续深化化妆品审评制度改革、全力支持原料创新发展、积极推动安全评估制度实施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详细分析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备案相关数据,反映了近年来化妆品产业的发展状况。报告包括7个章节的内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生产企业情况、特殊化妆品注册情况、普通化妆品备案情况、牙膏备案情况、新原料注册备案情况、化妆品标准化建设情况。
原文链接: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50506192736130.html
2.国家药监局发布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
2025年5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据《年报》显示,2024年全国药监部门共抽检21362批次产品,其中20889批次产品符合规定,占比97.79%。在抽检的12类化妆品中,宣称祛痘类、牙膏、普通护肤类、彩妆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类产品等6类化妆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均达到99%以上。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gdt/20250520093605132.html
3.国家药监局发布发布11个化妆品抽检通告
2025年,国家药监局共发布了11个抽检通告,涵盖324批次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其中,27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46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面膜、染发产品、洗发护发产品被通报次数较多。从抽检不合格原因上看,主要集中在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微生物超标;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超标等问题上。
其他化妆品法规动态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10日,为了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组织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强化对直播选品、营销用语等的审核把关,并留存相关记录备查。留存记录不少于三年;直播营销人员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号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原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5/art_da63265146f741cd8bc80d2bba4e1e37.html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废止《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拟废止已施行14年的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该规范原为配合2005年《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曾用于检查包装空隙率、层数及成本占比。现经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分析,认为该规范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建议市场监管总局适时废止。
原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5/art_3978088789a84632913acb6125985fce.html
3.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
2025年9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15个省市启动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参与试点的化妆品备案人或者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可以在其设立的专卖店、直营店等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现场自行开展两种及以上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试点期限为2年。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gdt/20250917113949126.html
4.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2025年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试点工作为期3年。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251020173029108.html
5.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5年1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围绕五个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通过鼓励创新、优化注册备案管理、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推动监管与国际接轨,进一步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到2030年,化妆品监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技术支撑更加有力,产业创新活力更加充沛,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加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具有更强的创新创造力和全球竞争力,基本实现监管现代化。《意见》的发布,是国家药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用妆需求,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251117143349149.html
6.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
2025年12月12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提升行动。通过开展质量体系提升行动,到2028年底,化妆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增强,质量体系运行水平整体提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显著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优化,化妆品监管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化妆品行业创新力、竞争力、品牌力明显提升。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251212100210113.html
7.中检院启动2026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征集工作
2025年12月12日,为加强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化妆品(含牙膏)标准立项建议。请聚焦原料安全控制、安全与功效评价、新兴技术应用等领域,重点围绕禁限准用原料、原料标准、国际标准、检验方法、通用要求提出立项建议。
原文链接:
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512121554431838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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