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最近实施了一项新的食品过敏原标签规定,要求所有相关食品企业从2024年2月25日起, 应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要求,在食品标签上以特定格式和位置明确声明任何潜在的过敏原信息。此举标志着自2006年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审查和评估,相关规定终于生效。
这些规定是根据FSANZ的“简朴英语过敏原标签”(Plain English Allergen Labelling ,PEAL)提案制定的,现在要求所有相关食品公司使用粗体简朴的英语术语在食品标签上声明过敏原信息。
FSANZ表示:“这些重要变化旨在帮助人们更快更容易地在食品标签上找到过敏原信息,从而做出明智和安全的食品选择。”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公司现在有两年时间,即直到2026年2月25日,来完成这一过渡。
为了帮助这些公司避免因犯错而可能面临的任何潜在处罚,新西兰的初级产业部(MPI)最近发布了一本详细的逐步指南书和清单。
MPI通过正式文件声明:“生产和销售食品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提供消费者所需的信息,以做出安全的选择。为了使消费者能够做出安全选择,现在必须在成分列表和‘含有’声明中强制性声明常见过敏原的存在。”
根据该指南,需要遵守的六个重要事项包括:
1) 使用所需的过敏原名称;
2) 在成分列表中以粗体列出过敏原;
3) 根据情况,酌情使用“鱼”、“软体动物”或“甲壳动物”;
4) 使用强制性的“含有”声明;
5) 将“小麦”作为与“麸质”分开的过敏原列出;
6) 使用九种指定树坚果的个别名称。
MPI补充说:“一些如‘坚果’的通用名称不再允许列在成分列表中——这些必须具体指定为杏仁、巴西坚果、腰果、榛子、夏威夷果、山核桃、松子、开心果或核桃。”
“所有过敏原(添加的亚硫酸盐少于10毫克/千克除外)必须声明,无论其中含量多少——只有某些例外,例如完全精炼的大豆油、从小麦或乳清中蒸馏的酒精或啤酒或烈酒中的麸质/小麦,因为它们的生产方式已被评估为对过敏人群安全。”
该指南和相应的清单揭示了FSANZ自2006年起应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部长的要求开始对食品过敏原法规进行审查的长期努力。通过清晰和一致地使用简朴的英语来声明过敏原信息,这一变革旨在解决两国因过敏原相关食品安全问题高发而长期面临的挑战。
参考来源:
https://www.foodnavigator-asia.com/Article/2024/03/07/new-zealand-launches-new-industry-food-allergen-labelling-guidebook-and-checklists/?utm_source=Newsletter_Subject&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Newsletter%20Subject&cid=DM1123567&bid=34531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