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备案过程中,到底有多少检测需要做呢?相信很多的行业小白都有这个困扰,法规里列了这么多检测项目,到底哪些是一定要做的,哪些是可选的呢?
必做项
微生物五项和理化检测项目中的汞、铅、砷、镉。
这九个项目是所有的化妆品要注册备案过程中必做的。
风险物质检测,PH值,以及防晒剂、染发剂等的检测就要根据具体产品的类别和配方而定了。
可选项
1. 毒理学试验
特殊化妆品-必做!
普通化妆品-如果满足以下要求可以豁免:
✔普通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认证,且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
✔产品没有宣称婴幼儿和儿童使用;
✔产品没有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
✔根据量化分级评分结果,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没有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注:有多个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生产企业均已取得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认证,方可免于提交毒理学试验报告。
2. 人体安全性检验
人体皮肤斑贴试验:
✔除臭类产品
✔祛斑类产品
✔防晒类产品 - 出现刺激性结果或结果难以判断时,应当增加皮肤重复性开放型涂抹试验。
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
✔脱毛类产品
✔防脱发类产品
✔驻留类产品理化检验结果pH≤3.5或企业标准中设定pH≤3.5的产品
✔宣称祛痘、抗皱、祛斑等功效的淋洗类产品
✔两剂或两剂以上混合使用的产品 - 应按说明书中使用方法进行试验。当存在不同浓度、不同配比等与安全性相关的不同使用方法时,需对每一种情况均进行相关的人体安全性检验。
3. 功效评价检验项目
具体检验项目根据产品功效宣称而定。
✔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 - 必须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
✔其他功效 - 在确保科学性、可靠性的前提下可按照以下试验方法在国内外检测机构进行。
(一)我国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二)我国其他相关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载明的方法;
(三)国外相关法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
(四)国内外权威组织、技术机构以及行业协会技术指南发布的方法、专业学术杂志、期刊公开发表的方法或自行拟定建立的方法。
注:除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应当优先选择上述(一)(二)项试验方法,(一)(二)项未作规定的,可以任意选择(三)(四)项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