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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功效检测的原料缺此证明竟被海关要求退运?
发布时间:2023-05-31

化妆品用植物原料是指用于化妆品生产的植物(包括藻类)来源的天然原料,但不包括从植物中提取的单一成分或高纯度的成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共收载上千余种已使用化妆品用植物原料。国产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中使用率比较广泛的有积雪草提取物、茶叶提取物、母菊花提取物、马齿苋提取物、黄芩根提取物、库拉索芦荟叶提取物。

 

1.植物来源的原料进口清关流程:

1)出口商需提前准备原料的SDS(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数据表),先确认原料组分,再确认产品的HS CODE,确保进口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出口报关前需要联系出口地海关申请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取得证书后再安排出口申报和货运;

(2)货物到港前将所有资料准备好,包括植检证、运单、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合同等,以及海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出具核对稿,确认申报信息,包括产品名称以及申报价格等关键信息;

(3)货物到港后向海关进行申报、缴税,如缴税后海关查验,则根据海关要求将货物送至海关指定场所进行查验,查验后海关会根据查验结果做相应处置;

(4)海关查验结束货物放行后,即可通知承运人将进口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再交给检测机构进行后续检验工作。

 

2.温馨提示

(1)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机构必须是药监局公示批准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如下图);
监测机构

(2)检测用原料量少,一般建议以国际快递的形式寄往国内,如DHL,邮政小包、UPS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口植物提取物的原料,需要提供出口国植物检疫证书,此证书一般是由出口商向出口地海关申请。若出口商未提供官方的植物检疫证书,进口则无法顺利通关,会面临退运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