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26年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共六十九条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对比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ZMUni中贸合规中心】提醒相关企业,可重点关注:
🔸第二条:明确“实际运营他人直播间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直播间运营者的相应义务”。直播营销人员明确限定为“自然人”。
🔸第五条:新增鼓励平台建立“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在线争议解决”等制度。
🔸第八条:核验更新频率调整为“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第九条:删除了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信息的表述;新增需报送直播营销人员的“专业资质、职业职务”等信息。
🔸第十一条:增加“合规情况”及“销售商品种类”作为指标;对从事“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的直播间实行实时巡查。
🔸第十二&十四条:明确处置措施应与违法情节“相当”,并详细规定了黑名单的告知义务、申诉途径及复核程序。
🔸第十七&三十四条:细化为“防范和处置...编造、传播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信息,假冒他人进行商业宣传”。
🔸第五十九条:统一并明确了多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对于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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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6/art_ce66ea61fcec4583b5dbd677f47008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