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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口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09

 

什么是食品?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

 

什么是普通食品?

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
 
普通食品并不是规范名称,而是相对于特殊食品的概念,特殊食品之外的食品都是普通食品。例如大米、食用油、醋、火腿、牛奶、饮料、饼干、罐头、冰淇淋、速冻水饺、薯片、糖果、茶叶、酒、巧克力、蜂蜜等都是普通食品。

 

如何界定进口普通食品?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生产企业生产、包装并形成最终销售包装的食品;

2、拟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3、具有食品应有的特征,不是胶囊、喷雾、滴剂等类型;

4、符合相应食品类型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以及进口食品法律法规的要求。

 

进口普通食品合规准入流程图

 

进口普通食品合规准入资料清单

序号

事项

主要内容

1

包装

最小销售包装(含内包装,若有)外文设计稿或图片及其中文翻译件,需完整、清晰

2

配方

外包装标签所有配料及配比用量(中国海关要求),配料英文名称、INCI名、COA等,需完整、总和为100%

3

检测报告

原产国COA、中国GB检测报告。中国GB检测包括食品质量、营养成分含量、标签宣称(若有),可提供样品在中国进行GB检测

4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中国海关总署第248号令、249号令,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注册编号需与产品类别一致

5

中国商标注册

产品商标注册证书或受理通知书,需与产品类别一致

6

其他证明文件

包装宣称,如专利、指定赞助商、素食、无麸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