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企业因在某电商平台上销售“某某品牌焕能精华液”(净含量30ml),并宣称产品具有“抗氧修护”“提升高倍抗氧力”“专研配方抗氧更高阶”等功效,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
具体违法原因为抗氧化为化妆品新功效,上述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未进行特殊化妆品功效注册。该产品在备案时的正式名称为“某某品牌多效焕能精华液”,备案系统中显示所包含的功效为舒缓、修护、保湿、紧致功效,公司并未上传“抗氧化”相关的功效评价依据。
*图片来源: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前,中贸合规中心分析了🔎2024年上半年化妆品相关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了广告宣传方面的。 此次处罚案例再度敲响警钟,提醒所有化妆品企业务必审慎处理产品的功效宣传,不仅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还需确保宣传内容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如何讲好功效?
1️⃣化妆品功效要“立得住”
化妆品行业必须遵守《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保产品功效描述真实无误,不得误导消费者。另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化妆品功效宣称的规范。
化妆品功效宣传应严格参照《功效宣称分类目录》中的26项功效类别。超出此范围的功效宣称被视为新功效,需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特定功效如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亦需注册为特殊化妆品。其余则按普通化妆品备案。
2️⃣化妆品功效要“经得查”
随着消费者对化妆品成分功效的认知加深,市场上出现了大量标榜“抗糖化”、“抗氧化”与“抗蓝光”等概念的产品,旨在应对现代生活对肌肤的挑战。
然而,这些宣传术语本质上属于作用机理的描述,它们阐述了产品配方中成分可能的作用,而非直接等同于产品实际功效。例如:
- 抗氧化:指的是成分能够中和自由基,减缓由环境因素造成的氧化损伤。
- 抗糖化:表示成分可能通过减少糖分与皮肤蛋白质的结合,帮助延缓肌肤老化。
- 抗蓝光:指的是成分能够抵御蓝光对皮肤的潜在损害。
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化妆品功效宣称应当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包括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结果等,其中,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实验包括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和实验室试验。
面对日益严格的化妆品功效宣传监管,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逐步增强,更多关注产品实质功效而非仅凭广告。企业宣传时应确保产品功效描述与注册备案信息及功效摘要相符,并基于可验证的资料。
中贸合规中心,作为专业化妆品合规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上市前合规咨询及申报服务,帮助企业规避合规风险,确保产品宣传与法规同步。如您有相关需求,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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