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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完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8月15日起,停止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符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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