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化妆品行业监管持续趋严,原料、生产、备案、宣传等全链条的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值得关注的是,10 月出现了今年首个因伪造安全评估报告而被罚超百万元的案例,再次强调了监管部门对资料真实性的“零容忍”态度。
从本月已公开的处罚信息来看,违规行为涵盖质量管理、功效宣称、备案规范等多个环节,处罚力度从数千元至上百万元不等,充分体现出监管对产品安全和合规性的高度重视。
【ZMUni中贸合规中心】对10月处罚信息进行了汇总与分析,本期精选7个处罚案例予以分享,期望能为行业同仁敲响警钟,提供有益的参考借鉴。
案例1:伪造测试与安评报告备案普通化妆品
处罚日期:
2025-10-30
违法事实:
当事人提供伪造的“测试报告”;伪造评估人出具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备案普通化妆品。上述虚假资料共用于备案 14 款产品,涉及 3 个品牌。其中某品牌占比最高,共 11 款,覆盖洁面、爽肤水、乳液、精华、面部用油等多个基础护肤品类;其余品牌则涉及婴童护理等细分品类。
处罚措施:
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计2,052,345.63元(超2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000元;没收违法库存产品(若干批次);取消 14 款相关化妆品的备案,且三年内不予办理上述 14 款产品的备案申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药监宁处罚〔2025〕16号
案例2:销售伪造商标化妆品
处罚日期:
2025-10-27
违法事实:
当事人从某公司购入并进行销售的**美芦荟胶使用了伪造的商标授权声明书,且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与品牌方所提供信息不符,构成销售伪造商标的化妆品行为。
处罚措施:
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4.8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东市监处罚〔2025〕1203号
案例3:面膜含激素,企业违法添加禁用原料
处罚日期:
2025-10-16
违法事实:
当事人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氯倍他索乙酸酯”生产3批次**植物锁水保湿冰膜。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6,208元;没收**植物锁水保湿冰膜 88盒;处罚款2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药监(稽一)罚〔2025〕21号
合规Tips:
案例4:企业无证生产卸妆湿巾
处罚日期:
2025-10-16
违法事实:
辽宁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无证生产两类卸妆湿巾产品。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629.3元;没收“*医生®卸妆湿巾”4521袋、“*药师®卸妆湿巾”2664袋;3.处10,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药监(稽一)罚〔2025〕20号
案例5:销售未备案玫瑰精油
处罚日期:
2025-10-15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经营门店及其入驻的网络平台销售化妆品“**美在自然大马士革玫瑰精油”,共计181盒用于待售,并在2025年1月1日至8月14日期间销售113盒。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的备案资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中也未查询到相关备案信息。该精油在销售过程中未经过备案,货值总计约4万元,构成销售未经备案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8,534.11元;没收违法经营的181盒产品;罚款20,146.50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5〕241号
案例6:化妆品直播宣传虚假功效
处罚日期:
2025-10-13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某直播间销售“**素颜新肌焕颜茶膜”时,宣传其具有“祛痘”功效,构成虚假宣传。
处罚措施:
没收广告费用8,394.99元;罚款25,184.97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衢市监处罚〔2025〕71号
合规Tips:
案例7:美容院经营含汞超标的化妆品
处罚日期:
2025-10-13
违法事实:
义乌一美容院经营汞含量不符合化妆品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该涉案产品同时缺失标签。
处罚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 4,920 元;罚款 72,000 元;责令停产停业 5 天。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义市监处罚〔2025〕2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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