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是指对和财产安全危险性加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运输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化妆品企业可能涉及的特种设备包括: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如灭菌锅):
① 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
②容积≥30L
③ 最大内径≥150mm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气瓶:
① 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
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60℃液体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直升机:
① 额定起重≥3t
②提升高度≥2m
● 电梯
● 叉车
(化妆品企业一般不会涉及的特种设备从略。)
02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落实:
● 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核对特种设备出厂时需附有的文件:
①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②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③ 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④ 监督检验证明等
●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直辖市或地级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设置或者安装在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 特种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自行检查一次,确保特种设备运行正常。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电梯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特种设备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化妆品企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在使用特种设备时 |
周期检验 |
引用 |
压力容器 |
根据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彩虹 |
2年一次 |
TSG Q7015—2016 《起重机定期检验规则》 |
电梯 |
1年一次 |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叉车 |
1年一次 |
TSG N0001—2017《场(厂)专用机械车辆安全技术监察程序》 |
* 金属固定式压力容器在投用后3年内首次定期检验,然后安全状况等级确定检验周期:
①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
②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检验一次;
③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由检验机构确定检验周期,且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使用单位需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④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除非缺陷无法处理,否则无法继续使用。
(化妆品企业一般不会涉及的特种设备从略。)
03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超过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纳入注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序号 |
种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1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A |
2 |
锅炉作业 |
工业锅炉司炉 |
G1 |
电站锅炉司炉(300MW以下,清晰300MW) |
G2 |
||
锅炉水处理 |
G3 |
||
3 |
压力容器作业 |
快速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
R2 |
||
氧舱维护保养 |
R3 |
||
4 |
气瓶作业 |
气瓶充装 |
磷 |
5 |
电梯工作 |
电梯维修(包括维修和维护作业) |
时间 |
6 |
直升机作业 |
天线指挥部 |
Q1 |
直升机司机限制(可根据报考人员的需求需求进行范围,如“直升机司机(限桥门式直升机)”等。) |
Q2 |
||
7 |
客运索道作业 |
客运索道解决方案 |
S1 |
客运索道司机 |
S2 |
||
8 |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 |
Y1 |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
Y2 |
||
9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
叉车司机 |
N1 |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 |
氮气 |
||
10 |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
安全阀认证 |
F |
11 |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
金属焊接操作 |
* |
金属非焊接操作 |
*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作业代号按TSG Z6002《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