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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10

11月7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主要是针对食品用合成香料进行了品种及质量规格的修改。

 

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zqyj@cfsa.net.cn)并转发至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联系人(联系电话:18511608495,邮箱:limeng@caffci.org),邮件主题请注明“GB29938意见反馈”。

 

中贸合规中心ZMUni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与现行标准GB 29938-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相比,新版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如下:

1、修改了附录D“食品用合成香料含量要求”, 由“食品用合成香料含量要求”修改为“食品用合成 香料技术要求”:

 

a) 增补3种香料品种及质量规格要求:

l-鼠李糖、硬木烟熏香味料SEF 7525、硬木烟熏香味料SmokEz C-10

 

b) 增补17种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含香料物质的色泽、状态、香气、折光指数、相对密度等技术指标):

1-对-䓝烯-4-醇(又名1-对-薄荷烯-4-醇),α-蒎烯,β-蒎烯,乙酸苏合香酯,乙酸异龙脑酯,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苯丙醛(又名3-苯基丙醛),橙花醇,罗勒烯,香叶醇,异松油烯,α-突厥酮,龙脑烯醛,异戊醛,四氢香叶醇,γ-戊内酯,2-乙酰基吡啶;

 

c) 增加附录D中表D.2食品用合成香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2、根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改完善香料名称。

 

如将原“檀香醇(α-, β-)”修订为“檀香醇(包括α-檀香醇, β-檀香醇)”,原“1-对-䓝烯-4-醇”修订为“1-对-䓝烯-4-醇(又名1-对-薄荷烯-4-醇)”等,即规范名称与GB 2760一致。

 

另外,经行业调查,无企业提供生产、使用、质量规格要求信息及监测数据,拟进一步在行业内征求意见,对于确实不再生产、使用的9 种物质(香叶酸甲酯、3-乙酰氧基己酸甲酯、4-庚烯-3-酮、甘草酸、焦木酸提取物、聚苧烯、人造康乃克油、辛烯基琥珀酸单阿拉伯胶酯、椰子油混合酸乙酯),建议在GB2760 中删除。

 

联系中贸合规小助手,获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