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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年报、功效再次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16

 

【中贸合规中心】~收官篇

产品年报、功效再次重要提示 ~
 

 

年报提醒

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

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功效摘要上传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感谢您2021对中贸的守候,让我们继续相约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