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药监局公示网站关于功效摘要的公示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舒缓修护**精华液 |
备案编号: |
沪G妆网备字20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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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宣称: |
08 修护,11 保湿,17 舒缓 |
作用部位: |
05 面部 |
产品剂型: |
01 膏霜乳 |
使用人群: |
03 普通人群 |
使用方法: |
02 驻留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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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评价结论: |
本试验的主要目的是,在正常情况下,于32名敏感皮肤受试者,通过连续使用产品28天评估测试样品是否具有舒缓泛红、保湿、修护的效果。试用产品使用14和28天后,试验区域的皮肤血红色含量与基础值相比显著减少。测试结果表明在该试验条件下,试验产品具有舒缓泛红的功效。试用产品使用14和28天后,试验区域的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与基础值相比显著增加,试验区域的皮肤经表皮失水率与基础值相比显著减少,试验产品具有保湿的功效。试用产品使用14和28天后,试验区域的皮肤经表皮失水率与基础值相比显著减少,试验产品具有修护的功效。 |
功效宣称评价项目: |
1.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简述 2.实验室试验简述 3.消费者使用测试简述 4.文献资料简述 5.研究数据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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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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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名称: |
客观定量评价 |
方法来源: |
1.杨梅,李忠军.化妆品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6:105-114 2.T/ZHCA 003-2018 化妆品影响经表皮水分流失测试方法.浙江: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2018. QB/T 4256-2011 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指南[S].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
功效判定指标: |
1.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测试 2.皮肤经皮失水率测试 3.皮肤血红素含量测试 |
试验起止日期: |
2021年11月9日 - 2021年12月9日 |
试验结果简述: |
根据产品的功效宣称,进行28天产品试用的人体功效评价试验。以受试者自身前后对照,入选35人,受试者为普通亚洲人,肤质类型为自述面部敏感的敏感肌肤,有效人数为32人,有效率为91.4%。评价指标为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皮肤经表皮失水率以及皮肤血红素含量。试验结果表明,与受试者试用样品前相比: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的测试值显著性增加,说明受试者的皮肤角质层含水量明显提高,具有保湿功效;皮肤经表皮失水率的测试值显著性减少,说明受试者的皮肤锁水能力明显提高,皮肤屏障功能明显变好,具有修护功效;皮肤血红素含量的测试值显著性减少,说明受试者皮肤的血红素含量明显减少,具有舒缓功效。 |
评价机构: |
上海**日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