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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资讯 | 备案实操常见问题汇总
发布时间:2023-03-17

 

1、一个产品,有多家生产企业同时生产,如何备案?

回答:需要提供每一家生产企业的样品进行备案检测,包装上标注多家生产企业(用批号代码予以区分);

 

2、生产企业地址变更,如何操作?

答:需要重新送检微生物和理化检验项目,备案系统内变更生产地址,上传新的检测报告;

 

3、已经完成备案的产品,需要变更备案人,如何操作?

答:注销原备案产品,按照新的备案人信息重新送检并提交备案。

 

4、原先老系统内备案完成的产品,如何导入新系统?

答:登录新的备案系统→备案管理(国产)→历史产品确认→点击确认→历史产品信息补充→按照新规要求补充资料(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产品配方等资料)

Tips:在原注册备案平台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202251日前补录完成。

 

6、配方表中每个原料的来源信息,是否可以填写贸易商?

答:应该填写每个原料的生产商信息,不建议填写贸易商。备案系统内,也非常明确标注,填写原料的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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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前产品标签是否一定要按照新规标注?

答:国家局考虑行业贯彻落实新法规和消化库存包装耗材的实际需要,为行业留出近一年的过渡期。202251日前,理论上还是可以按照旧法规进行备案。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如北京等地)目前已经要求产品包装按照新规要求标注。

 

8、产品生产过程涉及多家生产企业,如内料生产企业+灌装企业,如何备案?包装应该如何标注?

答:包装上可以只标注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生产企业信息(灌装企业)。生产工艺中需要体现分段生产,说明内料生产的具体工艺、内料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9、备案提交时,是否一定要提供商标注册证?

答:纯中文的商标名,目前不强制要求提交商标注册证。

商标名含有数字、字母、符号等内容的,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若注册证上的持有人不是备案人,还需要提供商标授权书);同时包装上需要解释商标的具体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