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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验之目的地查验
发布时间:2023-03-08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节节攀升,更多的人会去追求更高品质的商品,那么除了国产的大品牌备受追捧以外,进口商品就也是一个香饽饽。

 

那么商品应该如何合规申报进口,可以关注中贸合规中心的公众号,搜索一下往期文章,都有介绍。今天我们主要谈一下,进口货物申报后的一个环节 --- 海关查验。目前,海关实施监管“两段准入”,对进境货物综合考量风险情况,分类施策、精准监管。

 

 

提到海关查验,进出口企业都会“头疼”,尤其是首次办理进出口的企业,更加感到紧张,其实海关查验是海关正常工作的一部分,货物被海关查验了,并不是说货物就一定有问题,当然除了那些投机倒把的企业,企业在自行报关或者委托代理报关的时候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海关或属地海关作为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一般建议企业选择企业货物仓储所在地对应海关。

 

货物进口申报缴税后,要么系统自动审单,如果系统判定该申报货物为风险货物,系统直接默认目的地查验,企业凭海关系统的进口货物准许提离通知书申请将进口货物提离口岸海关监管仓,并联系目的地海关进行货物查验手续。

如果申报金额比较大,系统无法完成自动审单,就需要企业自己或者委托报关行人员自行前往海关大厅,递交材料,找海关人工审单。若审单关员觉得货物有风险,可以设置口岸查验或者目的地查验,如果是目的地查验,那么企业可以凭借进口货物准许提离通知书办理口岸提货手续,并同时联系目的地海关操作查验手续。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进口货物申报栏目选择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

 

 

结语

如果企业发现目的地查验漏检,且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为口岸海关时,企业应当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口岸海关明确处置措施,在海关未明确回复处置结果前,不得擅自提离销售商品。进口货物如果未完成检查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在取得检验检疫证明之前不得擅自销售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