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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脱发化妆品注册及功效成分汇总
发布时间:2023-03-17

 

 

 

 
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原育发类特殊化妆品已经不包含在化妆品的范畴,相对应的,新增加了“防脱类”特殊化妆品。新条例实施近1年,新注册系统上线半年多,进口防脱类化妆品注册通过17款,国产防脱类化妆品注册通过5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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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通过的防脱发功效成分(部分汇总)】

 

INCI名称

原料中文名称

PLATYCLADUS ORIENTALIS LEAF EXTRACT

侧柏(PLATYCLADUS ORIENTALIS)叶提取物

POLYGONUM MULTIFLORUM ROOT EXTRACT

何首乌(POLYGONUM MULTIFLORUM)根提取物

HYDROLYZED YEAST PROTEIN

水解酵母蛋白

ZINC SULFATE

硫酸锌

PANAX GINSENG ROOT EXTRACT

人参(PANAX GINSENG)根提取物

SWERTIA JAPONICA EXTRACT

日本獐牙菜(SWERTIA JAPONICA)提取物

ADENOSINE

腺苷

CAFFEINE

咖啡因

SERENOA SERRULATA FRUIT EXTRACT

锯叶棕(SERENOA SERRULATA)果提取物

DRYNARIA FORTUNEI RHIZOME EXTRACT

槲蕨(DRYNARIA FORTUNEI)根茎提取物

LIGUSTRUM LUCIDUM SEED EXTRACT

女贞(LIGUSTRUM LUCIDUM)籽提取物

源自国家药监局网站防脱发产品注册公示信息中贸合规中心整理

 

防脱发功效评价测试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申请防脱发特殊化妆品注册的,应当按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同时,今年2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已经新增了《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Test Method for Efficacy Measurement of Anti-hair Loss Cosmetic Products》。

采用60次梳发法防脱发测试方法的试验结果判断:使用试验产品前后脱发计数无显著增加或前后脱发计数差值(产品使用后某一访视时间点的脱发计数-产品使用前的脱发计数)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又或者毛发密度(整体毛发密度或局部毛发密度)无显著减少、或前后毛发密度差值(产品使用后某一访视时间点的毛发密度-产品使用前的毛发密度)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则认定试验产品有防脱发功效,否则认为试验产品无防脱发功效。(方法详见:《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八章 人体功效评价检验方法 6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 

防脱发产品注册资料要求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产品名称;

(四)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

(五)产品执行的标准;

(六)产品标签样稿;

(七)产品检验报告;

(八)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申请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的,应当同时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资料;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面向我国消费者开展的相关研究和试验的资料。

注册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