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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化妆品详情页新规要求,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3-03-17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于2022.1.1正式施行,办法对网售化妆品详情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什么是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标签】

新规下进口普通化妆品中文标签示例

1.产品中文名称

2.备案人的名称

3.备案人的地址

4.境内责任人的名称

5.境内责任人的地址

6.生产企业的名称

7.生产企业的地址

8.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9.成分

其他微量成分

10. 净含量

11. 使用期限

12. 使用方法

13.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14. 原产国

15. 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新规下进口特殊化妆品中文标签示例

1.产品中文名称

2.注册人的名称

3.注册人的地址

4.境内责任人的名称

5.境内责任人的地址

6.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7.生产企业的名称

8.生产企业的地址

9.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10.成分

其他微量成分

11. 净含量

12. 使用期限

13. 使用方法

14.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15. 原产国

16. 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新规下国产普通化妆品标签示例

1.产品中文名称

2.备案人的名称

3.备案人的地址

4.生产企业的名称

5.生产企业的地址

6.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7.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8.成分

其他微量成分

9. 净含量

10. 使用期限

11. 使用方法

12.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13. 产地

14. 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新规下国产特殊化妆品标签示例

1.产品中文名称

2.注册人的名称

3.注册人的地址

4.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5.生产企业的名称

6.生产企业的地址

7.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8.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9.成分

其他微量成分

10. 净含量

11. 使用期限

12. 使用方法

13.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14. 产地

15. 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网售化妆品监管——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国家药监局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①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②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③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

该专项行动主要分为3个阶段:①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 ②专项检查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③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10月)。

当前正处于专项行动的第一阶段,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告内容,现阶段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对检查发现的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等情形,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或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制止

督促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所经营的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相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

关于化妆品电商经营者需履行什么义务,可参考:法规资讯 | 化妆品经营者重点关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学习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