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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泰国更新《通过安全评估的新型食品和非新型食品名单》
发布时间:2026-10-15

2026年9月,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国 FDA)更新了《通过安全评估的新型食品和非新型食品名单》(以下简称“清单”)。该清单于2026年5月首次公开,此次为后续更新。清单列明相关企业、生产国家、物质类别或名称(商品名)、获准用途,以及答复函中载明的结果通知日期,为企业了解泰国食品原料准入情况提供参考。

本次更新的清单中,包含由我司代理申报的原料,相关原料已通过安全评估并获收录。这一进展也为我司协助企业推进泰国食品原料合规准入积累了项目经验。



清单包括了哪些信息?


清单分为“新型食品”(47种)与“非新型食品”(31种)两部分。两部分均按原料提取物,以及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膳食纤维或其他营养成分等类别列示。

对于新型食品,泰国卫生部第376号公告要求新型食品必须先通过安全评估,再交泰国FDA审查批准。新型食品必须符合泰国FDA认可的质量规格及使用条件。

对于非新型食品,非新型食品是指不属于泰国公共卫生部第376号公告所规定的新型食品范畴的食品。若质量规格与此前批准的食品存在差异,或提高食用量、扩大使用食品类别并影响摄入量、营养价值或消费者安全,申请企业仍需按相关要求准备证明质量规格、安全性等资料,先通过安全评估,再提交泰国FDA 审查批准。清单第二部分汇总了此类批准记录。



原料被收录,是否意味着只有申请企业的该原料允许使用?


清单中的评估结果以申请企业提交的产品资料及相关研究为依据,并按企业、按个案出具答复。因此,原料名称被列入清单,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生产的同名原料均可直接使用。

根据清单说明,申请企业的客户或其他企业希望使用该已通过安全评估的原料时,需要取得该申请企业的同意,并将相应的泰国FDA答复函作为办理相关食品产品审批的支持文件。通俗地说,企业需核对所采购原料是否属于该批准文件对应的产品,并取得供应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用于后续申报。

其他企业也可以自行申请新型食品或非新型食品的审批。获得泰国FDA批准后,泰国FDA 会不定时更新清单从而将新增批准的新型食品或非新型食品纳入到清单中。



新版清单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


9月更新的清单中新增获得泰国FDA批准的物质有两款,分别是烟酰胺核糖氯化物和透明质酸钠,均属于“新型食品”。除了新增物质,相较于2026年5月的版本,此次清单也补录了回函日期早于2026年5月的物质信息以及部分内容的修正。

近年来,新型食品及非新型食品的安全评估申请在泰国市场受到广泛关注,相关创新原料也日益受到食品企业青睐。截至2026年9月版清单,2026年以来泰国 FDA共列出12条回函记录,其中11条属于新型食品,1条属于非新型食品,涉及阿洛酮糖、母乳低聚糖(HMO)等市场热门原料。尤其是在HMO领域,现行清单已涵盖2′-岩藻糖基乳糖(2′-FL)、乳糖-N-四糖(LNT)、6′-唾液酸乳糖钠盐(6′-SL)、3′-唾液酸乳糖钠盐(3′-SL)以及HMO混合物等多种原料。清单列明的相关生产企业包括德国Jennewein Biotechnologie GmbH、丹麦Glycom Manufacturing A/S、荷兰FrieslandCampina Domo B.V.、韩国Advanced Protein Technologies Corp.(APTech)、韩国GeneChem Inc.、美国BASF Corporation以及泰国Plummino Precision Fermentation (Thailand) Co., Ltd.等。整体而言,相关申请数量及企业参与度反映出泰国食品行业对创新食品原料具有较高的关注度和申报积极性,泰国 FDA已完成安全评估并列入清单的原料和企业记录也已形成一定规模。


表 2026年以来泰国FDA 批准的新型食品及非新型食品



ZMUni中贸合规中心提示


核查原料准入情况时,除确认名称是否出现在清单中,还应核对生产企业、原料来源、生产工艺、质量规格及拟定用途是否与获评估产品一致。对于仅获准用于膳食补充剂的原料,不应据此直接扩大到饮料、烘焙食品等其他食品类别。

针对计划进入泰国市场的创新原料及相关食品,建议在产品开发阶段明确原料身份和适用的申报路径,并结合目标食品类别、食用量及安全性证据准备资料。我司可协助企业开展原料准入评估、申报资料准备及申报沟通,推进产品在泰国市场的合规应用。


信息来源: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司。

https://food.fda.moph.go.th/food-law/f-na-novel-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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