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妆品行业法规环境持续演变,为帮助企业及时把握法规动态,ZMUni中贸合规中心定期发布全球化妆品法规动态月度汇总,涵盖中国及热门化妆品出门目的地在法规动态、行业监管等多个方面的市场准入要求动向。今天和大家分享2025年6月相关更新。
中国化妆品法规动态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
New Cosmetic Ingredients
2025年6月,国家药监局共公示14个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相关信息如下:
上述14个化妆品新原料均未公开技术要求,均暂未进入监测期。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示平台显示,2025年上半年,共有80款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进入公示阶段,同比增长77.8%,并有2款新原料已进入安全监测期。
政策法规
China NMPA
7月1日起,5项化妆品检验方法正式生效!
2025年7月1日,《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正式生效。根据国家药监局2024年第45号通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新增3项检验方法、修订2项检验方法。
◾新增3项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非那西丁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羟基癸酸的检验方法》3项检验方法;
◾修订2项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石棉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葡糖醛酸等14种原料的检验方法》2项检验方法,替换原有的检验方法。
China SAMR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建立“黑名单制度”
2025年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至2025年7月10日。该《办法》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需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规的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列入其中,并禁止其重新进入平台。
China NIFDC
中检院公开征求9项化妆品标准意见:多项化妆品用原料、CBD检验、理化检验、皮肤变态反应...
2025年6月24日,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理化检验方法总则》等9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7月15日。这些标准包括检验方法、技术要求通则以及特定原料的标准,如化妆品中大麻二酚(CBD)等6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化妆品用原料积雪草提取物、三肽-1铜、乙酰基六肽-8等。
China NMPA
国家药监局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已使用原料数据可线上搜索了!
2025年6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安全监测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纳入《目录》。为便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管理,国家药监局将《目录》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对国家药监局2021年发布的《目录》进行局部修改完善,作为《目录》Ⅰ管理。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满纳入《目录》的,作为《目录》Ⅱ管理。
China NIFDC
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等2项技术指南
2025年6月24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等2项技术指南的通知。这两项指南是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加强对新原料情形判定及分类研究的技术指导而制定的。指南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旨在规范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评估工作。
地方动态
Guangdong
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迁移!
2025年6月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迁移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自2025年6月16日起,注册地在广东省的牙膏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需登录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开展企业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提交首次备案资料。
Anhui
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安徽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提交指南》的通告
2025年6月10日,为持续提升安徽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质量,指导和规范化妆品备案人准确填报备案资料,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安徽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提交指南》,现予发布。2022年11月17日印发的《安徽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和审核要点》同时废止。
原文链接:
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122912041.html
Jiangxi
江西药监局印发《江西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修订版)
2025年6月17日,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本“两品一械”裁量基准于2025年8月1日生效,有效期5年。
Macao S.A.R.
中国澳门将禁止进口含汞化妆品
2025年6月16日,澳门发布第109/2025号行政长官批示,禁止进口、出口及转运《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及相关修正案所列的14种加汞产品,其中涉及化妆品,包括亮肤肥皂和乳霜,不包括以汞为防腐剂且无有效安全替代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该条例将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
https://bo.io.gov.mo/bo/i/2025/24/despce_cn.asp#109
China Taiwan
中国台湾发布《喷雾状化妆品的使用安全指引》
2025年6月23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发布《喷雾状化妆品的使用安全指引》,为保障喷雾状化妆品使用及储存时的安全。该指引为行政指导文件,各界可自行参酌运用。
Beijing
《北京市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出台,加强广告合规监管
2025年6月27日,为助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指引》全面梳理现行化妆品和广告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规定要求汇编,内容涵盖适用范围、发布要求、负面清单等方面,为化妆品广告参与主体厘清合规边界,推动首都美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官方问答
China NMPA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七)
2025年6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七)》,该问答回答了中文标签中关于香精、植物提取物等原料带入的致敏原的标注问题,明确宣称“微晶”或“微针”类产品,若根据其配方、使用方法、产品内容物形态等综合判定为非施用于人体表面,则该类产品超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定义范畴。
Guangzhou
广州市监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三期)
2025年6月24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二期)(八十三期),八十二期是转发国家药监局的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七);八十三期围绕全成分标识不一致、注册人/备案人用户权限注销申请等问题进行解答。
原文链接:
https://scjgj.gz.gov.cn/zmhd/cjwt/pthzpba/content/post_10324537.html
Beijing
北京药监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六期)
2025年6月25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六期),围绕牙膏产品备案、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方法、二噁烷的检验方法等问题进行解答。
原文链接:
https://yjj.beijing.gov.cn/yjj/xxcx/kpxc/hzp36/743674511/index.html
China NIFDC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问答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的制定背景是什么?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时,应当提交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其中,对于具有充足的安全食用历史的新原料,能够减免部分毒理学试验项目。
China NIFDC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问答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的制定背景是什么?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时,应当提交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其中,对于在化妆品中已有充足的安全使用历史的新原料,能够减免部分毒理学试验项目。
行业监管
Beijing
北京市药监局发布2025年第二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安全公告
2025年6月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二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安全公告。2024年,该局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环节(含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及网络经营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监督抽检1610批次。其中,6批次产品经核查被判定为不合格,相关信息已向社会公告。详细信息可查看附件《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目录》。
原文链接:
https://yjj.beijing.gov.cn/yjj/xxcx/zlgg/hzp72/743636001/index.html
GACC
海关总署公布2025年5月未准入境化妆品信息
2025年6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5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5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化妆品共有10批次。其中8批次标签不符合规定,1批次超过保质期,1批次货证不符。所有未准入境的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原文链接: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fxyj47/4677516/6586281/index.html
标准动态
Standard
《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团体标准发布!
◼ 标准编号:T/CEAC 112—2025
◼ 发布日期:2025年5月26日
◼ 实施日期:2025年5月26日
◼ 团体名称: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化妆品用重组IV型胶原蛋白的生产和检验。
Standard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护发和防断发功效测试方法》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2025年6月20日,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立项审核、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程序,组织完成了《化妆品护发和防断发功效测试方法》《化妆品经皮吸收方法指南—Franz扩散池法》《化妆品用原料 伊利水云母》《化妆品用原料 黑参提取物》《化妆品用原料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五项团体标准,现予以批准发布。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bSK5hHwcrBda3W09mQbPYA
国际化妆品法规动态
欧洲
EU
欧盟SCCS发布茶树油在化妆品中的安全性初步科学意见
2025年6月6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茶树油(Tea Tree Oil,CAS号:68647-73-4)的初步意见,并公开征询意见,意见征询截止日期:2025年8月18日,SCCS认为,茶树油作为抗脂溢(anti-seborrheic)和抗菌(anti-microbial)剂,在洗发水中最高浓度达2.0%、沐浴露中最高浓度达1.0%、洁面产品中最高浓度达1.0%,以及面霜中最高浓度达0.1%时使用是安全的。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气雾剂或喷雾型产品。
原文链接:
https://health.ec.europa.eu/publications/sccs-scientific-opinion-tea-tree-oil-casec-no-68647-73-4-285-377-1_en
EU
欧盟SCCS发布关于3种前列腺素类似物的初步意见
2025年6月6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3种前列腺素类似物(prostaglandin analogues,PGAs)的初步意见(SCCS/1680/25),并公开征询意见,意见征询截止日期:2025年8月18日。此次评估的三种物质为:比马前列素甲胺、氯前列醇异丙基酯、他氟乙酰胺,这三种物质目前暂未被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附录收录,在化妆品中使用没有明确的限值要求。
原文链接:
https://health.ec.europa.eu/publications/sccs-prostaglandin-analogues-methylamido-dihydro-noralfaprostal-mdn-isopropyl-cloprostenate-ipcp_en
美洲
USA
美国拟推防晒霜新规!25年来首个新成分有望上市,防晒创新迎突破
2025 年 6 月 3 日,美国国会众议院能源与商业委员会收到一项重要提案 —— 由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众议员约翰・乔伊斯(John Joyce)牵头,联合多个州多个议员共同提出的《Supporting Accessible, Flexible, and Effective Sunscreen Standards》(H.R. 3686,简称《SAFE Sunscreen Standards》)。该法案旨在修订《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系统性优化非处方防晒活性成分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监管审核流程。
亚洲
Indonesia
印尼发布新规,拟对化妆品进口文件进行规范
2025年6月2日,印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发布《化妆品进口说明文件申请需提交的测试结果法令草案》,计划明确部分进口化妆品强制检测项目。法规草案要求如下:
1.所有化妆品进口在产品进口时,企业必须持有产品进口许可文件(印尼语Surat Keterangan Impor,简称SKI)。其中产品COA(Certificate of Analysis, CoA),是申请SKI的必需文件之一。
产品COA需符合以下规定:
(1)产品COA必须由制造商或产品印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实验室出具。
(2)产品的测试项目必须包含BPOM规定的测试项目。
(3)产品COA的使用有效期为自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
2.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BPOM明确规定了产品COA必须包含的测试项目,如面膜类产品需进行微生物测试(需氧嗜温微生物总数、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和重金属测试(汞、铅)。
3. 此后不同批次的同一产品进口时,可沿用此产品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COA作为已完成法规所要求微生物及重金属项目测试的依据,并补充预进口批次产品的剂型说明和感官性状测试结果。
原文链接:
https://jdih.pom.go.id/draft/detail/1666/Rancangan%20Keputusan%20Kepala%20Badan%20Pengawas%20Obat%20dan%20Makanan%20tentang%20Parameter%20Uji%20Kosmetik%20pada%20Sertifiikat%20Analisis%20dalam%20Rangka%20Pengajuan%20Surat%20Keterangan%20Impor
South Korea
韩国拟修订化妆品法施行条例
2025年6月19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5-258号通知,拟修订化妆品法施行条例。意见征集反馈期为2025年7月30日。主要内容:
(1)直接购买海外化妆品风险信息的披露方法和内容。食药部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布直接购买的海外化妆品的产品名称、制造国和产品照片等风险信息;
(2)直接购买海外化妆品需进行标签确认试验、理化和微生物等检测;
(3)直购海外化妆品调查内容。包括:购买者的性别、年龄等人口统计学特征;化妆品的种类、购买频率、购买动机等;化妆品的使用量、使用频率、使用期限。
原文链接:
https://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4119&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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