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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进口食品配方合规:常见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3-11-22

首图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国外食品在中国市场上的影响力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限于跨境电商(CBEC)模式,而是转向一般贸易(大贸)方式。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法规的差异性,企业在进口这些产品前必须确保它们符合中国的相关法规,以保证顺利进口和销售。

中贸合规中心ZMUni根据以往的进口食品配方审核报告,总结了进口食品(普通食品)配方合规的常见问题,旨在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对于保健食品等非普通食品,可参考食规顾问过往文章:《进口保健食品备案: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进口保健食品注册: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1、营养强化剂问题

企业应检查产品是否存在营养强化剂过量/不足或超范围使用的情况,以及化合物来源是否合规。

在中国市场上,对于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以在压片糖果(分类号05.02.02)中为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指出,该类产品仅允许强化维生素C和铁。进口压片糖果产品若含有除以上2种外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使用量超出规定标准(过量或不足),可判断为不合规。

此外,还需要注意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是否合规,以压片糖果为例:

图片1

 

2、食品添加剂问题

企业应注意某些食品添加剂的合规性。

某些在国外普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能在中国未获批准。

例如,过氧化苯甲酰(Benzoyl peroxide)在美国作为漂白剂(bleaching agent)用于奶酪、面粉等食品。此外,其也被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图二

 

3、XX粉,XX提取物是否合规

提取方式?复配配方?

例如,某款来自日本的固体饮料产品的配料表显示,其含有“番石榴叶提取物(グァバ葉抽出物)”和“咖啡提取物粉(コーヒーエキスパウダー)”。

尽管番石榴为普通食品原料,但番石榴叶尚未获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使用许可。

至于咖啡提取物粉,在判断其合规性时,需要结合其提取方式和生产工艺。其次,带有XX粉的配料是否为复配。若是,则需要进行展开,对所有子配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其在中文标签上对应标注。

 

4、含有非“药食同源”成分

请参考卫生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目录”

许多人认为:西洋参、红景天、冬虫夏草等原料属“药食同源”。但实际上,在普通食品中不允许使用这些物质。

以冬虫夏草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卫生部于2002年印发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通知,并列出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目录,其中并不包括冬虫夏草。

此外,《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均明确规定,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中贸结语

进口食品的合规问题复杂且多变,企业需密切关注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动态,通过专业的合规审核,确保产品能顺利进入中国市场。ZMUni中贸合规中心可为企业提供相应审核服务,帮助企业提前识别和解决潜在的合规障碍,降低进口风险,促进业务的顺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