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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刷酸和早C晚A,品牌方怎么抓住20+消费者的心?
发布时间:2024-01-26

随着化妆品行业的不断规范化,化妆品知识的不断科普,消费者比起产品宣称了什么,更加关注产品添加了什么。其中酸类原料及维生素类原料因其卓越的功效作用,在消费者中的热度不断攀升。怎样做在能够抓住成分党眼球的同时又符合法规要求呢?本文帮您正确认识“刷酸”和“早C晚A”。

 

01  认识刷酸:

“刷酸”是目前很流行的美容词汇。许多商家宣称刷酸可以改善痘痘黑头、毛周角化、皮肤不光滑、痘印以及色素沉淀、玫瑰痤疮、光老化、毛孔粗大等各类皮肤问题。所谓的“刷酸”其实是一种化学换肤术,又称化学剥脱术,是将化学制剂涂在皮肤表面,导致皮肤可控的损伤后促进新的皮肤再生。

“刷酸”中的酸一般指果酸、水杨酸、维A酸、三氯醋酸。以医疗机构皮肤科常见的“刷酸祛痘”为例:治疗时果酸常用的浓度为20%、35%、50%和70%,水杨酸常用的浓度为20%-30%。

由于较高浓度的酸对皮肤具有一定的刺激和破坏作用。随着“酸”浓度的增加、停留时间的延长,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也随之上升,所以“刷酸治疗”需在具有医疗资质的医院或诊所,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刷酸”化妆品配方中常添加的酸主要有:果酸(α-羟基酸)、水杨酸,维A酸、三氯醋酸是不能用于化妆品的。

果酸(Alpha Hydroxyl Acid,α-羟基酸,简称AHA),《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收录的果酸有乳酸、苹果酸、酒石酸、柠檬酸等。果酸可使表皮角质层粘连性减弱,使堆积在皮肤上的角质层脱落,加快皮肤新陈代谢,还可以增加真皮的胶原合成。

水杨酸是一种脂溶性的有机酸,除了做防腐剂使用外,其既能软化角质层,又能松动角栓疏通毛孔,还有一定的抑菌和抗炎作用,作为祛痘、治疗痤疮、去角质、去屑、抗炎杀菌、美白沉着等功效的原料被广泛使用。

 

02  化妆品是否可以宣称“刷酸”

从化妆品定义来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并且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化妆品标签禁止通过下列方式标注或者宣称: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

上文中已经介绍,由于刷酸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所以需要由医疗资质的医院或诊所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所以“刷酸”被列为虚假或引人误解,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并且,国家药监局曾开展化妆品整治行动,要求对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

果酸、水杨酸等确实具有治疗痤疮、改善痘印以及色素沉淀、抗炎杀菌、光老化、毛孔粗大等功效,从《化妆品功效宣称分类目录》来看,化妆品是否可以宣称这些功效取决于其是否被收录其中。例如,治疗痤疮、抗炎杀菌等宣称暗示了产品具有医疗作用,超出了化妆品的定义,未被收录在分类目录中。根据分类目录的释义说明和宣称指引,这类化妆品可宣称的功效有:去角质、祛痘、祛斑美白等。

从原料使用来看:《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要求,在进行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时,使用《技术规范》中的限用组分、准用防腐剂、准用防晒剂、准用着色剂和准用染发剂列表中的原料、有限制要求的风险物质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α-羟基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最大允许浓度为6.0%(以酸计);水杨酸作为限用组分,限值为驻留类产品和淋洗类肤用产品 2.0%,淋洗类发用产品3.0%;

由此可见,在化妆品法规允许添加的范围内,这些酸的浓度并不能达到实际“刷酸”所需要的值,所以化妆品并不具有化学换肤效果。

 

03  认识早C晚A

火遍护肤圈的“早C晚A”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早C晚A”即早上使用含有维C类成分(包括原型VC、VC衍生物)的护肤品,晚上使用含有维A类成分(包括A醇、A醛、A酯)的护肤品。二者结合使用,既能美白提亮皮肤,也能改善皮肤状态。

“早C晚A”为什么被称为黄金公式?这就要从二者的成分和功效说起。

维生素C又名抗坏血酸,是水溶性维生素,它能抑制黑色素的中间体多巴醌生成多巴色素,从而阻断黑色素的生成过程,另一方面,它能消除活性氧等自由基,间接干扰黑色素的形成。具有美白、抗氧化、预防光老化等作用,被广泛用于祛斑美白产品中。

维生素 A 是指具有视黄醇生物活性的一类脂溶性维生素,主要包括视黄醇及其酯类和视黄酸及其盐类两种活性亚型。其中,视黄酸(又名维甲酸)及其盐类为化妆品中禁用组分。视黄醇及其酯类能促进表皮基底层的角质形成细胞增殖,能激发前胶原分子的合成,同时促进已角化的角质细胞脱落,从而改善皮肤光滑度,发挥抗皱紧致功效;可抑制基质金属蛋白酶被紫外线过度激发的活性,减少对胶原纤维的破坏,防止光老化;能抑制黑色素形成,在美白提亮方面颇有成效,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抗皱、祛痘、美白化妆品中。

由于白天阳光中的紫外线十分强劲,紫外线辐射对皮肤细胞的损伤和破坏会导致活性氧的过量产生,从而造成皮肤光老化。所以早上我们更需要维生素C[来帮助抗氧化。但维A醇缺点在于会增加皮肤的光敏性,让皮肤更容易晒黑,产生不良反应,所以只适合晚上使用。

 

04  化妆品是否可以宣称“早C晚A”

“早C晚A”怎样可以做到合规宣称呢?

宣称通过添加维C类成分或维A类成分并达到某种功效属于一种原料功效宣称。根据我国化妆品法规规定,“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通过宣称原料的功效进行产品功效宣称的,应当开展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功效宣称评价试验证实原料具有宣称的功效,且原料的功效宣称应当与产品的功效宣称具有充分的关联性”。所以,在进行此类宣称时,应确保该原料所宣称功效与产品相符,并按照法规要求提交功效摘要。同时,维生素原料应尽量避免宣称含有该原料,但实际配方中为衍生物的情况。

从原料使用来看:我国法规将视黄酸(又名维甲酸)及其盐类纳为化妆品中的禁用组分,对视黄醇及其酯类和维生素C目前没有明确的限制要求。但是,为了满足化妆品安全评估的要求及化妆品市场与国际的接轨的趋势,企业应关注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机构已公布的评估结论。

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提出视黄醇及其酯类在身体乳液中的安全使用量为0.05%RE,在其他驻留类和淋洗类化妆品中的安全使用量为0.3%RE。《加州65号提案》中提及了视黄醇及其酯类,明确其过量摄入会导致生殖发育毒性,并将其列入了州内已知会导致生殖发育毒性的化学品清单。2023年6月8日,欧盟拟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进行修订:拟将视黄醇、视黄醇乙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列入附录Ⅲ(化妆品限用成分清单),限制要求同SCCS已公布结论。

1961年,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对抗坏血酸和抗坏血酸钠的每日可接受摄入量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人类每日可接受摄入量为0-15 mg/kg bw。此类原料可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后,在符合我国化妆品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况下,采用相关结论,并补充局部毒性资料,对其局部毒性另行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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