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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在线 | 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化妆品应该如何注册备案
发布时间:2023-08-02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产品注册备案需要提交《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产品名称信息、产品配方、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样稿、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安全评估资料,那么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产品提交的资料有何特殊性,小编今天带大家一一了解。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产品在未注册备案前是没有上市销售的产品,在已知这个的前提下来进一步了解。

 

#01 提交资料

1、《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1)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逐项填写《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其中专为中国市场设计销售包装的,应当提交该产品在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所在国或生产国(地区)的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同时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所在国或者生产国(地区)产品一致的说明资料。
(2)专为中国市场设计产品分类编码和功效宣称应当与原销售产品保持一致。

2、产品名称信息

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提交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中应当指明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并分别说明其具体含义。进口产品应当对外文名称和中文名称分别进行说明,并说明中文名称与外文名称的对应关系(专为中国市场设计无外文名称的除外)。

3、产品配方

产品配方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进口产品(境内委托境外生产的除外),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针对中国消费者的肤质类型、消费需求等进行配方设计的说明资料;
(2)在中国境内选用中国消费者开展消费者测试研究或者人体功效试验资料。

4、产品执行的标准

无特殊性。

5、产品标签样稿

因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产品未上市销售,故产品销售包装平面图可以提交设计稿,销售包装立体图、原销售包装和原包装翻译件可上传说明。

6、产品检验报告

无特殊性

7、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无特殊性

除以上提交资料外,注册人备案人在留存样品方面还应注意专为中国市场设计销售包装的进口普通产品,应当由境内责任人留存1件原产国市售产品备查。

 

#02 产品配方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进口儿童化妆品要求

根据《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产品配方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进口儿童化妆品(境内委托境外生产的除外),应当针对中国儿童消费者的肤质类型、消费需求等进行配方设计,所提交的说明资料应当能体现出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必要性以及所开展的相关研发工作。例如,从帮助中国儿童减轻紫外线损伤角度,可以选择分析中国儿童Fitzpatrick皮肤分型、紫外线应答特点及健康风险、我国紫外线强度及分布特点、基于我国健康需求和审美需求的市场调查或需求分析等,并阐述相应的产品开发和配方设计。

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儿童化妆品应当在中国境内选用中国成人消费者开展消费者测试研究或者人体功效试验(例如宣称防晒、修护、舒缓以及特定宣称),所提交的功效宣称评价资料应当符合《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安全评估资料中应当充分考虑基于中国儿童皮肤暴露数据以及中国儿童化妆品使用特点,鼓励引用类似配方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多年上市的安全评价数据作为证据支持。但在特殊化妆品申请注册证有效期延续时,应当提交在中国境内儿童消费者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至少包括上市年限、销售数量、不良反应案例信息汇总等,内容应当真实、科学、完整。

 

中贸提示

以上就是关于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产品在注册备案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有疑问欢迎与中贸合规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