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贸合规中心

中贸合规中心

菜单

资讯中心

>

行业洞察

油橄榄叶提取物未检出橄榄苦苷、羟基酪醇,一定是虚假宣传吗?
发布时间:2024-02-27

近日,一位测评博主在抖音上曝光了某品牌主打的油橄榄精华产品,指出该产品未检出橄榄苦苷和羟基酪醇这两种油橄榄叶提取物的活性成分。这一曝光引发了有关产品质量的争议,消费者对该产品是否添加了油橄榄相关成分心存质疑。目前,该曝光视频在抖音上已经获得了1.3万个点赞,并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热烈讨论。

产品宣称含有油橄榄(OLEA EUROPAEA)叶提取物但未检出橄榄苦苷、羟基酪醇,一定是虚假宣传吗?

 

【从化妆品成分来看】

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原料目录》)中,收录了油橄榄(OLEA EUROPAEA)叶提取物,羟基酪醇在我国已有企业申请化妆品新原料备案,而橄榄苦苷并未收录在《原料目录》中,并且无相关新原料注册或备案记录。

橄榄苦苷在干燥油橄榄叶中含量可达19%,根据《化妆品新原料界定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该化学物质如想要按照新原料进行注册或备案,应满足单一化学成分含量≥80%的要求。

 

【从原料使用来看】

植物提取物是由多种化学物质组成的复杂混合物,其组成可高达数百种。油橄榄叶有多种活性成分,本次引起关注的橄榄苦苷及羟基酪醇属于其中的酚类。

油橄榄叶中活性成分

根据我国目前化妆品法规要求,对油橄榄(OLEA EUROPAEA)叶提取物的使用,除要求对其在产品中的应用进行安全评估外,并无对其质量规格中具体指标的要求。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中针对植物提取物等非单一成分原料,要求如下:

(1)如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或特征性成分,应根据这些成分在原料中的实际存在情况,判断更适宜作为原料组成还是控制指标列出。如以该成分作为生产目标,且该成分在生产获得的原料中占有相当比例,特别是经过提纯、精制等加工步骤,可将该成分作为原料组分列出;否则此类标志性/特征性成分一般在质量控制相关指标中体现,原料组成仍以“XX提取物”“XX滤液”表示

(2)对于化学结构不明确的原料,如各类动植物提取物,可设置指标性成分定量要求,或者设置总成分、蒸发残留/固形物含量、干燥失重/水分、炽灼残渣、典型物理化学指标等定量要求

因此,如该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中有对橄榄苦苷、羟基酪醇或上述其他活性成分指标的控制,原料检测时应符合相应要求;除此之外无强制法规要求。

 

【从产品宣称来看】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产品通用名中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通过宣称原料的功效进行产品功效宣称的,应当开展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功效宣称评价试验证实原料具有宣称的功效,且原料的功效宣称应当与产品的功效宣称具有充分的关联性。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同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该产品详情页宣称的成分“油橄榄叶提取物”与产品公示标签一致,符合上述法规要求,但应按照法规要求上传油橄榄叶提取物的功效摘要(该产品中文名称中含有橄榄,并且我们注意到此次涉事产品某宝详情页中对该原料功效进行了宣传)。

 

【总结】

综上所述,该产品的检测结果显示未检出橄榄苦苷及羟基酪醇,并不能直接判断其虚假宣传。实际上,油橄榄叶提取物中的橄榄苦苷及羟基酪醇的含量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如提取工艺,油橄榄的品种、树龄、来源地区、采摘时期等。除此之外,以橄榄苦苷为例,当随着时间的延长,油橄榄叶中的橄榄苦苷可能会发生降解。产品的酸碱度及油橄榄叶中自带的β-葡萄糖苷酶都会对橄榄苦苷的含量有所影响。

对于化妆品中植物原料的应用,确保其活性成分达到产品理想的起效浓度,并能在产品有效期内维持其稳定存在,一直是行业所关注的难点。

 

【中贸合规建议】

1. 化妆品在进行广告及详情页宣传时,应确保与注册备案信息一致。

2. 化妆品在进行产品和原料功效宣传时,应确保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证据支持。

3. 化妆品不应通过宣称所用原料的功能暗示产品实际不具有或者不允许宣称的功效。

4. 化妆品广告中宣传原料成分,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不得宣传未使用或者禁止使用的原料。

版权声明:本文为中贸合规中心原创内容,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