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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蛋白肽 | 化妆品成分合规要求汇总
发布时间:2024-08-09

 

肽类和蛋白类原料作为化妆品成分的应用正日益普及,逐渐成为产品开发与科研探索的核心焦点。这些生物活性成分不仅能够提升护肤品的功效,还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天然与科技结合的追求。然而,随着其应用范围的扩大,确保其在化妆品中的合规性变得尤为重要。

鉴于此,原料合规观察对当前植物肽和植物蛋白成分在化妆品中的合规要点进行汇总,以助于相关企业产品顺利合规上市。


什么是植物肽与植物蛋白?


植物肽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是指以富含蛋白的可食用植物(豆类 、谷类 、坚果及籽类等) 、食品加工用粕类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等单一物质为原料,经过提取、酶解和(或)微生物发酵、过滤、杀菌、干燥等工序生产的,相对分子质量在189~10000的肽为主要成分的产品。

定义来源👇:


《GB 31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注:该标准2023年9月6日发布,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


植物蛋白


植物蛋白是指以植物为原料,去除或部分去除植物原料中的非蛋白成分(如水分、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0%的产品。其主要产品有豆类(如大豆、豌豆、蚕豆)蛋白、谷类(如小麦、玉米、大米、燕麦)蛋白、坚果及籽类(如花生)蛋白、薯类(如马铃薯)蛋白及其他植物类蛋白。

定义来源👇:


《GB 203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植物水解蛋白


植物水解蛋白是指植物蛋白经酶适度水解制得的以蛋白质为成分的产品。

定义来源👇:


《GB 203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植物肽和植物蛋白成分在化妆品中合规要求


是否收录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


在肽类和蛋白类化妆品原料中,原料名称与实际物质之间普遍缺乏对应性。

PCPC等化妆品原料相关目录或数据库对部分原料的定义简介进行了收载,可以作为参考(如需进一步确认其准确的INCI名称,可通过PCPC提交原料组成、生产工艺等申请INCI Name Assignment letter)


本文总结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中植物肽/植物蛋白化妆品成分(见表1)。


如未收录,则可能需要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或注册后方可使用。


表1 植物肽/植物蛋白,化妆品成分清单

收录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

*本图由中贸合规中心整理制作,如有遗漏,请以官方为准



原料安全性评价


肽类和蛋白类原料的质量安全还与其具体来源、生产工艺等密切相关。


例如,对于“水解蛋白类”,具体水解方式和水解程度均会影响实际产物,并且部分蛋白酶在切割位点上还具有一定的特异性。

水解小麦蛋白为例, 2017年12月4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onsumer Safety,SCCS)发布关于水解小麦蛋白在化妆品中安全使用的新规(EU) 2017/2228,作为对(EC) No 1223/2009附录III的修订。评估意见如下:

1️⃣ 根据被报道的速发型接触性荨麻疹和系统性过敏反应的案例数量,水解小麦蛋白致敏的总体风险较小,除了在日本由于某品牌香皂中含有一特定水解小麦蛋白导致1600例过敏;


2️⃣ 有迹象表明更高相对分子质量的水解小麦蛋白用于皮肤时致敏风险更高,特别是在一些具有强表面活性剂的产品中尤为明显 ;


3️⃣ 当水解小麦蛋白的多肽平均相对分子质量最大值为 3.5 kDa 时,用于化妆品是安全的。欧盟将水解小麦蛋白收录于《化妆品法规 1223/2009》附录Ⅲ(限用物质列表)中,限制要求为 :水解产物中多肽平均相对分子质量最大值 3.5 kDa。

*图片源自欧盟化妆品成分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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