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自2021年5月1日实施以来,新原料的备案情况一直牵动着行业的心。
根据《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前,仍然按照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管理。
关于化妆品新原料研制报告
按照《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新原料备案或注册时需要提交化妆品新原料研制报告。
化妆品新原料研制报告又包括以下四点内容:
一、研发背景:
包括原料研发背景、研发目的、研发过程及研发结果。
研发背景、研发目的可以从化妆品原料的性质、化妆品行业对该原料的需求、该原料在化妆品行业的优劣和应用出发,引用到文献内容的需要明确文献出处,以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
研发过程主要是概括新原料研发过程的几个阶段:各个阶段的做了哪些准备,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进行了哪些突破和优化等。
研发结果即研发新原料所得到的一些基本信息、生产工艺和功效性的结果。
二、基本信息
包括原料名称、来源、组成、相对分子质量、分子式、化学结构、理化性质等。该部分信息的详细解读可仔细阅读《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件5 化妆品新原料研制报告编制要求。
三、原料使用信息
包括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规格、使用目的、适用或使用范围、安全使用量、使用期限、注意事项、警示用语等;原料在境外使用于化妆品的状况以及获得批准的情况。
使用规格一般是指原料的纯度、杂质含量等。
使用目的包括以下:
适用或使用范围:需要根据具体的毒理学试验项目分析该原料在化妆品中的适用或使用范围。
安全使用量:一般是按照亚慢性经口/经皮的毒理结果,由NOAEL值计算安全使用量,并不是新原料备案人/注册人基于新原料的性质和销售情况等而自拟的一个安全用量。
使用期限:根据所申报注册或进行备案的新原料的特性,选择提供稳定性试验数据的类型,并根据原料稳定性试验结果确定原料的使用期限。
注意事项、警示用语:按照新原料的特性自拟。
四、原料功能依据资料
新原料的功能依据资料一般包括科学文献、法规资料、实验室研究数据、人体功效性评价试验资料。
上述新原料的功能依据资料可以通过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得出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新原料具有所宣称功能的明确结论。宣称具有防腐、防晒、祛斑美白、防脱发、祛痘、抗皱(物理性抗皱除外)、去屑、除臭功能的新原料的功能依据材料,应当至少包括实验室研究数据或者人体功效性评价试验资料。
确定新原料的使用目的后,再根据具体使用目的开展。
五、新原料研制相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研制资料中未能包括的其他资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