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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迎来新一轮重要修订与增补内容的正式实施。此次调整涉及有害物质限值、禁用原料目录、理化检验方法及毒理学试验方法、人体安全性检验方法等多个方面的标准,对化妆品企业的研发、备案及生产合规提出了更精准、更严格的要求。
一、汞及其化合物
2026年5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将《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等3项标准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2026年第48号)。《汞及其化合物》作为修订标准,替换了《规范》中的原有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规范》第三章化妆品准用组分“表4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中的序号43“苯汞的盐类,包括硼酸苯汞”和序号47“硫柳汞”,这两种原为准用的防腐剂已被调整为禁用原料。

二、理化检验方法总则更新
202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将《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6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5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26年第1号)。《理化检验方法总则》作为修订检验方法,替换《规范》中的原有方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三、毒理学与人体安全性检验方法新增与修订
202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将《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方法:BrdU—FCM》等4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26年第5号)。
《皮肤变态反应 局部淋巴结试验方法:BrdU—FCM》《代谢动力学试验方法》为新增试验方法。《人体皮肤斑贴试验方法》《人体安全性试用试验方法》为修订试验方法,替换《规范》中原有方法。
上述4项方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