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份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征求地黄等4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意见的函》”的文件广为流传。
据该文件显示,国家卫健委已完成了地黄、麦冬、化橘红、天冬等4种物质的安全性审查,拟将上述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这类物质通常又被称为“药食同源物质”、“食药物质”或“药食两用物质”。
目前发布的药食同源名单有三批,分别为:
1.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2002.02.28)
2. 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2019.11.25)
3. 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2023.11.09)
共包含102种物质(其中6种物质仅可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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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流传文件的全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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