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妆品的逐渐低龄化,“儿童化妆品”这一细分领域正在成为焦点,成为美妆赛道上的一个新增长点。儿童化妆品的标签标识是政府、企业以及消费者都比较重视的一个环节,今天ZMUni中贸合规中心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儿童化妆品标签合规要点及一些典型的处罚案例。
儿童化妆品定义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我国按照使用人群年龄阶段的不同,将儿童化妆品分为供“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使用和供“儿童”(3~12周岁,含12周岁)使用。
➡ 使用人群为“婴幼儿”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
➡ 使用人群为“儿童”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
从产品备案注册的角度,宣称防晒的儿童化妆品按照注册管理,其余功效宣称按照备案管理。不符合以上提及的功效宣称的儿童化妆品需按新功效化妆品申请注册。
儿童化妆品标签合规要求
常见的儿童特殊化妆品多数为防晒类产品以及新功效类化妆品,其标签有以下要求:
1
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
儿童特殊化妆品必须在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即容易被观察到的位置)的左上方,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如“小金盾”图标)。这一标志是区分儿童化妆品与其他化妆品的重要标识,帮助家长快速识别。
2
防止混淆与误导
儿童特殊化妆品的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应避免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儿童误食、误用。标签上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相关图案,确保产品的安全使用。
3
使用方法
对使用人群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明确使用年龄范围,并且与产品分类编码中使用人群一致;对使用部位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明确产品具体使用部位,并且与产品分类编码中使用部位一致。
防晒类儿童化妆品的使用方法应当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使用以达到预期的防晒效果,例如在使用方法中明确使用量、需要提前使用的时间、补涂等相关建议,内容应当科学、合理。
4
安全警示语
1️⃣ 儿童特殊化妆品应当按《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标注安全警示用语,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
2️⃣ 对使用人群含“婴幼儿”或者“儿童”的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标注,在儿童产品使用限用组分时,应当在标签上标印相应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例如使用氯化锶,应当标印“儿童不宜常用”;“婴幼儿”使用的粉状化妆品中含有“滑石:水合硅酸镁”,应当标印“应使粉末远离儿童的鼻和口”等警示用语。
3️⃣ 对于压力灌装溶胶等易燃性产品,应当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标注注意防火防爆等内容,或者以图示形式警示。
4️⃣ 对分类编码功效宣称为卸妆、美容修饰的儿童化妆品,应当明确使用场景,并标注“请及时清洗”“如有不适,请立即停止使用”等类似警示用语。
5️⃣ 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如必须使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吸入风险,在使用方法中标注“请勿直接喷于面部”“请先喷于手掌、再涂抹于面部”“避免吸入”等类似警示用语。
5
储存条件与使用期限
儿童特殊化妆品应当设定科学、合理的贮存条件,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期限。
6
功效宣称
儿童特殊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注册人或备案人需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1️⃣ 防晒类儿童化妆品应当标注防晒效果如SPF值、PA等级等相关内容,标识数值应当与人体功效试验报告的测定结果相符,并且符合我国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防晒类儿童化妆品不得有鼓励消费者暴晒或者保证防晒效果的绝对化宣称。
2️⃣ 宣称防水性能的,应当与选用的防水性能测定方法和结果相符。通常情况下,仅采用“防水”“防汗”等客观用语的,可视作宣称一般防水性能;采用“高度防水防汗”等主观用语的、“适合游泳等户外活动”等具体使用场景用语的,或其他类似用语的,可视作宣称强抗水性能。
3️⃣ 功效宣称为修护、舒缓以及特定宣称如适用敏感皮肤、无泪配方、原料功效、温和(无刺激)、量化指标(功效宣称保持时间、功效宣称相关统计数据等)等内容的,标签内容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相符,不得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典型处罚案例分析
鉴于儿童特殊化妆品违法案例类型多样,ZMUni中贸合规中心从执法机关公布的儿童化妆品标签处罚案例中梳理和选取了4个典型案例,结合法规要求进行简要的分析总结,以期能为企业标注儿童化妆品提供参考,助力儿童化妆品市场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迈进。
📌案例1:儿童防晒霜SPF值虚标
案情概述:
某化妆品企业生产的儿童防晒霜在标签上标注了高SPF值,但实际检测结果显示其防晒效果远未达到所标注的数值。该防晒霜作为特殊化妆品(因其具有防晒功能),其SPF值的准确性对于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
法规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化妆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特殊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并符合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项目的相关要求。SPF值是衡量防晒产品防晒效果的重要指标,虚标SPF值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上述法规中关于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要求。
处理结果:
监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确认其存在违规行为后,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依据相关法规作出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同时,要求企业召回已销售的产品,并公开道歉以消除影响。
📌案例2:儿童化妆品违规添加禁用原料
案情概述: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XX儿童面霜”被检测出添加了被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他克莫司”。该原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严重违反了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相关规定。
法规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的原料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特定原料如他克莫司被明确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因此该企业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依据相关法规,对企业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并吊销了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案例3:儿童化妆品标签违规标注“食品级”
案情概述:
某化妆品销售企业在其销售的儿童润唇膏产品标签上标注了“食品级”字样,误导消费者认为该产品可以食用或具有与食品相同的安全性。
法规依据: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监管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确认其存在违规行为后,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依据《广告法》等相关法规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儿童化妆品未经注册备案销售
案情概述:
某电商平台上的网店销售未经注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且无法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和相关证明文件。
法规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上市前应当分别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不得上市销售。该网店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了非法经营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监管部门依法对该网店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销售未经注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并依据相关法规作出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同时,要求电商平台加强对其入驻商家的监管和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写在最后
随着中国化妆品的高质量发展,未来儿童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会进一步趋向严格。企业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规标注儿童特殊化妆品产品标签,以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在宣传时,要确保儿童化妆品产品功效描述与注册备案信息及功效摘要相符,并基于可验证的资料。消费者在选择儿童化妆品时,请务必关注产品标签上的合规信息,避免选择违规产品。
小贴士
中贸合规中心,作为专业化妆品合规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的儿童化妆品上市前合规咨询及申报服务,帮助企业规避合规风险,确保产品宣传标签与法规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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