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8日。《征求意见稿》共包括总则、计划制定、采样和检验检测、调查处理、监测结果的应用、附则等六章30条。
公告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9月14日—10月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1.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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