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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叶菊、两色金鸡菊、金花茶花朵纳入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
发布时间:2023-12-25

近期,国家卫健委更新《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新增甜叶菊、两色金鸡菊、金花茶花朵3款终止审查的食品原料,信息如下:

一、甜叶菊

●申报历程:
▷2023.07.19 新食品原料受理 卫食新申字(2023)第0008号(*早在2014.08.25,已有新食品原料受理信息送达记录)

●结论:
鉴于该申报产品在我国多省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建议终止审查,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蔬菜的规定执行。
 

二、金花茶花朵


●申报历程:
▷2023.09.12 新食品原料受理 卫食新申字(2023)第0016号

●结论:
鉴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已颁布实施DBS45/069-2020《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金花茶花》,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三、两色金鸡菊


●申报历程:
▷2021.12.20 
新食品原料受理 卫食新申字(2021)第0015号

▷2023.06.01 
新食品原料延期通知书信息送达

▷2023.09.26 
新食品原料延期通知书信息送达

▷2023.02.16 
新食品原料延期通知书信息送达

●结论:
鉴于两色金鸡菊(CoreopsistinctoriaNutt.)在我国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建议终止审查。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以下规定:铅(Pb)≤3.0mg/kg,镉(Cd)≤0.5mg/kg,总砷(As)≤0.5mg/kg,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