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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等3项标准,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见附件1)。
《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酸性紫43号(CI 60730)》《汞及其化合物》为修订标准(见附件2—4),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规定。
《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酸性紫43号(CI 60730)》等2项标准自2028年6月1日起实施。《汞及其化合物》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在上述标准实施前,已经生产、进口的化妆品,可以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提前实施上述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3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2.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
3.酸性紫43号(CI 60730)
4.汞及其化合物
国家药监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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