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知名化妆品品牌的产品被检测出产品标签未标识的防腐剂-苯氧乙醇,尽管该品牌被检出的防腐剂含量属于“微量成分”,符合化妆品安全标准。但关于化妆品中添加防腐剂再次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和化妆品行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防腐剂在很多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成品中都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作用是确保化妆品成品和化妆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延长产品的使用生命以及防止消费者因使用受微生物污染的产品而引起可能的感染。
我国对化妆品防腐剂的使用遵循《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必须使用“化妆品准用防腐剂”列表中的表内防腐剂且符合表格要求的“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标签上必须标印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不在准用防腐剂列表中的抑菌成分不能随意用于化妆品。
另外,关于化妆品标签中防腐剂标注的规范,我国也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发布法规解答,接下来,跟随中贸合规中心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规定吧~
相关法规条例
01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关于化妆品标签的成分标注方式,《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对所有不超过0.1%(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另行标注,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
02
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在《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中对“化妆品原料中添加的防腐剂是否应当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进行相关回答:
从该问答可以得出:
1️⃣ 在生产过程中主动、有目的地添加到化妆品成品中的防腐剂需要在标签标注
2️⃣为了保证化妆品原料质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且在配方中极其微量的防腐剂等成分,可以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也可以不标注。
2024年8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某品牌相关化妆品外包装未标示但检验出防腐剂一事的答复告知书,也再次重申了化妆品标签中防腐剂标注有规可依,强调了遵循法规的重要性!
为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并减少潜在的过敏反应,企业可以选择全面披露产品成分,以此来缓解消费者的顾虑,防止信任危机的发生。尤其是在有关微量成分添加的问题上,这种透明度尤为重要。品牌常常宣称其产品“无添加”,适合敏感肌肤,这无疑会提升消费者的期望值。然而,一旦消费者发现产品中含有未标明的成分,即使这些成分符合现行法规,仍可能引发信任危机。
因此,化妆品企业不仅要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还应致力于持续改进产品,并在营销过程中做到信息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唯有如此,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长期信赖与喜爱。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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