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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成分合规 | 已备案的维生素类新原料
发布时间:2024-11-22

 

维生素不仅是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重要营养元素,在化妆品领域中也占据着重要地位。近年来,功效护肤成为行业的一大风口。维生素类原料因其多种功效,如抗衰老、清除自由基、美白、防晒和维持皮肤平衡,受到了消费者以及化妆品企业的广泛关注。


据原料合规观察统计,截至发稿日,以下维生素及其衍生物类化妆品新原料已完成备案:


维生素及其衍生物类化妆品新原料备案

*中贸合规中心整理制作,信息来源药监局官网


新原料详情

 

| 维生素K2

INCI名称

Menaquinone-7

INCI 

Monograph 

ID

32244

CAS号

2124-57-4

分子式

C46H64O2

结构式

使用目的

/


  •  功效及应用前景

 

维生素K2作为一种脂溶性维生素,与皮肤具有较好的亲和性,是未来护肤品中的一种重要成分。不同的文献和内部研究表明其在舒缓、抗氧化、抗皮肤衰老和改善黑眼圈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也揭示了维生素K2在免疫系统调节中的潜在机制,以及其在缓解特应性皮炎等皮肤炎症性疾病中的应用前景。


维生素K2在国外已被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保健品以及化妆品中。现在,得益于新法规的推行,盛德百泰的维生素K2,开启了维生素护肤的新纪元,补足了K族维生素在国内化妆品领域应用的空白。


基于目前敏感肌及屏障功能受损的消费者人群逐年增长,且市面上仍然存在功效性强,但同时对皮肤具有刺激性导致产品不良反应的原料及产品。维生素K2的出现既能迎合消费者当下以及未来的诉求,也可以为具有刺激性的产品提供新的解决方案。这得益于维生素K2可以有效抑制激肽释放酶KLK5的活性,防止皮肤异常脱屑导致的屏障功能受损和皮肤炎症等问题。

 

| 生育酚视黄酸酯

INCI名称

TOCOPHERYL RETINOATE

INCI 

Monograph 

ID

18264

CAS号

40516-49-2

分子式

C49H76O3

结构式

使用目的

皮肤保护剂、抗氧化剂


  •  功效及应用前景

 

维A类成分是行业内公认的抗衰老“王者”。然而,其在应用中往往会伴随不耐受、不稳定、光毒性等风险。尽管市面上已经出现了HPR、补骨脂酚等宣称“更温和”的新型维A,但现有维A类成分依旧无法完美解决维A在配方和终端产品中的痛点。


新原料Vitamika®(INCI:生育酚视黄酸酯)是革命性的维A衍生物,不仅能够直接与视黄酸受体(RARα)结合,无需转化,还具有突出的光稳定性、热稳定性、温和性和安全性,展现了其作为维A衍生物的强劲优势。此外,Vitamika®不具有光毒性,拓宽了维A类产品的使用场景,让“早A晚A”成为可能。

 

| 吡哆素三-己基癸酸酯

INCI名称

Pyridoxine Tris-Hexyldecanoate

INCI 

Monograph 

ID

21784

CAS号

564478-51-9

分子式

C56H101NO6

结构式

使用目的

皮肤保护剂、保湿剂


  •  功效及应用前景

 

Anallerg®-VB-IP,即吡哆素三-己基癸酸酯,是基于VC-IP的跨越与进化,实现了从“C”到“B”的进阶。VB-IP不仅兼具维生素B6的功效,而且与皮肤更加亲和、渗透性更高、生物利用度更高,更稳定、不易变色。体外研究表明,VB-IP能够促进丝聚蛋白和兜甲蛋白的生成,抑制5α-还原酶,具有舒缓保湿、屏障修复、控油祛痘等功效。

维生素类化妆品新原料合规要点

 

下面,原料合规观察以【吡哆素三-己基癸酸酯】为案例,就维生素类化妆品新原料备案进行流程解析。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 新原料判定:

 

判定新原料需多维考虑,首先依托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化妆品新原料界定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同时结合原料的组成、生产工艺、使用目的、性状等。在【吡哆素三-己基癸酸酯】的判定上,该原料不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收录,并符合化妆品新原料界定规范。


2. 备案注册情形评估: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基于新原料的功能、性状、在国内外化妆品中使用历史情况、食用历史情况、是否化学合成的高分子聚合物等,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分为六种情形,我们通过多维度证据权证后进行综合判断,助力企业前置性判断备案情形和对应的毒理试验项目要求,采用或者不采用动物试验等。


对于维生素类原料的情形评估根据多维度考量,一般按照情形二或情形五来进行备案:

◼ 情形二:国内外首次使用的,不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祛痘、抗皱(物理性抗皱除外)、去屑、除臭功能的新原料;

◼ 情形五:具有安全食用历史的化妆品新原料(原料所使用的部位应与食用部位一致),并应根据原料的暴露量、使用方式等对原料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原料的基础情况判定,【吡哆素三-己基癸酸酯】按照情形二进行备案;


3. 备案注册资料准备:

 

准备的备案资料应能客观准确地描述新原料的来源(如植物来源、生物技术来源、化学合成、水解原料、动物来源等)、性状、原料组成、原料结构式、原料分子量、使用目的、制备工艺、质量控制要求、安全评估报告、功能依据、对规模化生产的样品开展成分分析、安全性评估等内容。

*中贸合规中心整理制作

内容源自《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4. 补充资料(如有必要):

 

如果评审过程中发现资料不足或需要更多信息,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


5. 备案完成:

 

如果新原料通过形式审查,备案人将获得备案号,新原料可以合法进入市场。如果未通过形式审查,备案人将收到不予备案的通知,并了解未通过的原因。


6. 系统公示:

 

新原料通过备案后将公示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图片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7. 安全监测制度:

 

安全监测的期限为三年,自首次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的化妆品取得注册或完成备案之日起算。新原料备案后,将持续接受市场监督,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中贸小贴士

 

在整个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流程中,与审查机构的沟通非常关键。及时、透明和专业的沟通可以帮助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快评审进程。此外,随着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变化,持续关注最新的法规动态对于确保备案流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中贸合规中心凭借自身专业的背景和丰富的化妆品新原料申报经验,积极为化妆品新原料客户提供相应合规解决方案,已顺利协助多家相关企业完成新原料申报。如果您需要相关咨询或代理服务,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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