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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 | 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可同步申报
发布时间:2025-05-12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要求,提高新原料和化妆品审评审批效率,中检院对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进行了优化,增加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的功能模块,并于2025年5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通过该模块,化妆品新原料及关联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可以在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时,一并提出使用该新原料的特殊化妆品的注册申请。相关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附件: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操作指南 


中检院

                                  2025年5月9日


附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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