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检中心6条婴配注册问答:HMO标示、标签显示 一次说清
近日,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食检中心)集中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常见问题解答,涵盖新配方注册与变更注册两大板块共 6 项实务焦点。ZMUni 中贸合规中心第一时间整理汇总,供行业同仁参考查阅。
Q:标签样稿中配料表、营养成分表标注内容能否通过字号或者色差突出显示?
答:配料表或营养成分表标注内容不得通过字号或者色差误导消费者。
Q:对于配方中使用 2'- 岩藻糖基乳糖、乳糖 - N - 新四糖等原料的产品,标签样稿是否可以含有 "HMO" 等表述?
答:不可以。标签不应明示或暗示含有 "HMO"" 母乳低聚糖 " 或类似表述(包括图形、文字、符号等)。
Q:产品名称为婴幼儿配方羊乳粉的配方,应如何提交乳蛋白原料动物性来源相关材料?
答:提供保证生乳、乳粉、乳清粉或乳清蛋白粉等乳蛋白来源原料为羊乳来源的控制措施;对于采购的生乳、乳粉、乳清粉或乳清蛋白粉,申请人应在原料内控标准中制定羊源性和牛源性成分控制指标、明确监控频次,并提供上述原料按照内控标准检验的羊源性和牛源性成分检测报告,自行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均可。
答:配方用量表中食品添加剂括号内标示的百分比表示该食品添加剂的有效含量百分比,应当符合其质量标准或规格要求,且以纯品计(不含结晶水)。
Q:配方中使用 2'- 岩藻糖基乳糖、乳糖 - N - 新四糖等物质的,营养成分表的标示要求有哪些?
答:配方中使用 2'- 岩藻糖基乳糖、乳糖 - N - 新四糖等物质的,营养成分表中 2'- 岩藻糖基乳糖、乳糖 - N - 新四糖标示在膳食纤维项下其他膳食纤维之后,标示单位为 g/100kJ、g/100g 和(或)g/100mL。
Q: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申请变更注册?
答:不需要。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23 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不属于产品配方注册证书载明事项,法定代表人调整无需申请变更注册。
以上为国家食检中心本次更新的全部6条问答。建议婴配企业注册、研发、标签合规相关人员收藏备用。ZMUni 中贸合规中心将持续关注婴配食品注册监管动态,为行业提供及时的合规资讯。
版权声明:公共信息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