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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申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如何选择功能类别?
发布时间:2024-02-28
引言

近期,有申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意向的企业不断增多。中贸合规中心ZMUni注意到,部分企业在完成了某种物质的研发后,常存在在申报时无法确认是否可以申报,或应申报何种类别的问题。

为此,中贸合规中心ZMUni整理总结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相关资料,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申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相关内容。

一、食品添加剂有哪些种类?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食品添加剂的存在并不是正面的。提起食品添加剂,往往会想起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词语。实际上,这类认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 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其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改进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总结来说,食品添加剂包括:

1. 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色素)等传统意义上的添加剂,

2. 加工助剂(例如澄清剂、脱模剂、吸附剂、消泡剂、食品用酶制剂等),

3. 营养强化剂(用于强化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营养素。相关的使用标准规定见GB 14880)。

4. 食品用香精香料(相关的使用标准规定见GB 29938,GB 30616)

5.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俗称胶基)等

另外,“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属于非法添加物,不是食品添加剂。新华网相关报道曾指出:“中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审批管理非常严格,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到国际(全球)六分之一”。

二、哪些情况可以/需要申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需要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审评批准后才能用于食品。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第三十七条: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第四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第九十三条规定:

  ○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

一. 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 未列入国家卫健委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三.  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常指《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国家卫健委相关公告可在卫健委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举例来说,以下几种情形均可以/需要申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1. 尚无批准记录的

国内尚未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如受关注度较高的6'-唾液乳糖钠盐、瑞鲍迪苷等。

2. 拟扩大使用范围的

国内已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拟对其功能类型、用量用途等作出调整的。

以2020年已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三赞胶为例:

在其初次批准公告(卫健委2020年第4号公告)中,仅批准作为增稠剂、稳定和凝固剂用于肉灌肠类(食品类别08.03.05)、果蔬汁(浆)类饮料(食品类别14.02.03)和植物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2)。

其在后续扩大使用范围公告(卫健委2023年第8号公告)中,增加了其在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复合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3)和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8)中的使用许可。

即便在2024年,也有三赞胶申请被受理(卫食添新申字(2024)第0006号)。

3. 生产工艺或产品指标不同的食品添加剂

常见于生物合成类添加剂产品。由于生产工艺或产品指标的不同,同样需要申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例如母乳低聚糖HMOs(2'-岩藻糖基乳糖等)、食品用酶制剂等。

三、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

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繁多,每个添加剂在食品中常常具有一种或多种功能。中贸合规中心ZMUni整理了相关法规中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和描述,供参考:

在选择要申报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功能类别时,需要对该添加剂的特性和作用进行详细分析。这包括它对食品口感、质地、保质期、色泽等方面的影响。

例如,如果一种添加剂主要用于改善食品的稳定性和口感,它可能被归类为稳定剂、乳化剂或抗氧化剂。如果其主要用途是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那么它可能会被分类为防腐剂或抗氧化剂。如果其主要用于保持食品的颜色或外观,则可能被着色剂或护色剂。

 

我们的服务

中贸合规中心ZMUni可为企业提供中国食品相关服务: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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