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贸合规中心

中贸合规中心

资讯中心

>

行业洞察

一文汇总|食品出口印尼需要符合这些标签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15

印尼作为东盟最大的经济体,拥有2.68亿人口,是世界第四大人口国,具备巨大的市场潜力。因此,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在印尼开发市场。但想要将食品顺利出口至印尼,必须确保标签标识要符合印尼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中贸合规中心ZMUni整理了印尼关于食品标签的主要法规要求,供相关企业参考。 


印尼食品标签标示的内容


1️⃣法规依据

印尼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主要由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的《BPOM No.31/2018 加工食品标签法令》及《BPOM No.26/2021 营养成分标签法令》规定。其中:


●《No.31/2018》法令明确了加工食品标签的通用要求,规定了零售食品标签需包含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号等内容。

●《No.26/2021》法令则对营养成分表标签的标示内容、数据修约以及格式做了具体要求。


2️⃣零售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项

根据《BPOM No.31/2018》规定,在印尼国内生产并以零售包装销售的加工食品,必须标注标签。进口加工食品在进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并以零售包装销售时,必须标注标签。


零售食品的标签必须包括以下信息:

① 产品名称;

② 配料表(添加酒精的加工食品,必须标明酒精含量);

③ 净重或净体积;

④ 生产方或进口方的名称和地址;

⑤ 对符合清真认证要求的产品,注明“清真”;

⑥ 生产代码和/或生产日期;

⑦ 保质期(对于保质期少于或等于3个月的加工食品,保质期标示应包含日、月和年。保质期超过3个月的加工食品可以使用:日、月、年或月、年格式。格式要求:日、月、年。豁免情况:酒精含量至少为7%的饮品、保质期少于或等于24小时的面包和蛋糕、醋等,上述食品需标示生产日期和/或包装日期)

⑧ 许可编号(BPOM注册号)(进口食品为“BPOM RI ML”)

⑨ 特定原料的来源(来源于特定动物(猪等)或植物的原料、通过特殊工艺生产(如辐照、GMO)的食品)

对于加工食品出售给经营者,以进一步加工成其他加工食品的情况,标签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净重或净体积、生产商或进口方的名称和地址、生产代码和/或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信息。


3️⃣加工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

依据《BPOM No.26/2021》,加工食品标签必须说明营养事实(ING,营养成分表),且应标示以下内容:

① 总能量;

② 总脂肪;

③ 饱和脂肪;

④ 蛋白质;

⑤ 总碳水化合物;

⑥ 糖;

⑦ 盐(钠)


存在以下豁免情况:

① 粉状、速溶或袋装咖啡,包括脱咖啡因咖啡、咖啡豆;

② 粉末、颗粒或袋装茶,包括草药泡制品;

③ 包装饮用水、碳酸水;

④ 草药、香料、调味品、醋、酵母和食品添加剂。


4️⃣过敏原信息

印尼对过敏原的定义为:过敏原是指会引起过敏和/或不耐受反应的食品成分或化合物。其要求,含有过敏原的加工食品标签上需标示过敏原信息(若在含过敏原食品的同一生产设施中生产的食品同样需要)。


过敏原包括:

① 含谷蛋白的谷物,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二粒小麦或杂交品种;

② 鸡蛋;

③ 鱼类、甲壳类(如虾、龙虾、蟹、牡蛎)和软体动物(如贝类、蜗牛);

④ 花生、大豆;

 奶制品(含乳糖);

 坚果,包括胡桃、杏仁、榛子、山核桃、巴西坚果、开心果、澳洲坚果、腰果等;


5️⃣标签上的营养宣称和健康宣称

《No.31/2018》和《No.26/2021》允许加工食品标签上包含营养宣称、健康声称和其他功能声称:


营养宣称:包括对营养成分含量的声称及其比较声称。

健康声称:涵盖营养功能声称、其他功能声称及降低疾病风险的声称。

其他声称:如无添加糖、乳糖声称及无麸质声称等。



中贸合规中心ZMUni温馨提示


预包装食品进入印尼市场必须进行BPOM注册(除豁免食品类型外),而食品标签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印尼对食品标签和包装有严格的法规和标准。确保合规可以规避风险,防止因不符合规定而遭罚款或产品被拒绝入境。


中贸合规中心ZMUni在预包装食品合规及进出口食品清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欢迎相关企业联系咨询。我们将以热情和专业的服务,协助您的产品高效合规地进入中国及其他相关市场。


参考来源:

1. BPOM No.31/2018

2. BPOM No.26/2021


我们的服务


中贸合规中心ZMUni可为企业提供食品合规服务:


● 新食品原料申报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

●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

● 特医食品FSMP注册

● 宠物饲料合规

● 食品标签审核

● 美国GRAS认证

● 欧盟新型食品申报

● 巴西新型食品申报

● 泰国新型食品申报

版权声明:本文为中贸合规中心原创内容,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
1728312015-右侧广告位-化妆品服务
1728312018-右侧广告位-食品服务
previous arrow
next arr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