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与移动互联网的深度普及,全球化妆品行业正加速迈向产品信息的数字化时代。我国自2026年2月起,已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六省市及海南离岛免税渠道启动为期三年的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2026年7月,国际化妆品监管合作组织(ICCR)发布了《化妆品电子标签及数字信息提供通用原则》(以下简称《通用原则》),该准则主要从电子标签的消费者友好原则、物理标签向电子标签的平稳过渡以及电子标签的数字技术中立性三个方面,对物理标签向电子标签过渡提供指导依据。
为帮助企业了解全球市场动向,ZMUni中贸合规中心将在本文中介绍该《通用原则》的主要内容、国内的执行进展以及电子标签未来的发展趋势。
《化妆品电子标签及数字信息提供通用原则》内容解读
ICCR,全称国际化妆品监管合作组织(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Cosmetic Regulation),是由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监管机构自愿成立的国际组织,旨在通过监管合作保护消费者健康。
2026年7月7日至9日,第20届国际化妆品监管合作会议在东京举行,参会单位包括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欧盟委员会(EC)、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泰国公共卫生部(MOPH)等在内的共25个化妆品主管机构或协会。会议结束,ICCR正式发布《化妆品电子标签及数字信息提供通用原则》,为全球化妆品标签数字化转型建立统一、兼容的国际标准,以促进化妆品行业采用共同且具有全球兼容性的方法。
《通用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该准则仅为电子标签试运行的指导文件,而非法规文件,产品的标签规范仍应以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注册通报要求为准。
国内化妆品电子标签进展
2025年10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2026年2月1日正式启动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六省市及海南离岛免税渠道推行,试点周期为期三年。
同时,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的试点工作也在如期开展,以上海为例,2026年5月9日,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上海市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并于2026年5月1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国内试点政策与ICCR国际原则高度对齐,采用“物理标签+电子标签”并行模式:在保留物理标签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等核心信息的基础上,同步以电子标签进行信息补充,为化妆品从纸质标签向数字化电子标签的平稳过渡奠定坚实基础。
电子标签实行的优势与挑战
采用电子标签具有诸多优势,例如,对消费者而言,可以随时获取产品信息,包括获取包装标签外的更详尽信息;对化妆品企业而言,可减少因产品信息变更(非安全使用相关信息)而产生的高昂的包装重新贴标成本及附加说明页制作成本等;对监管机构而言,可开展节省时间与成本的在线监管活动,减轻行政管理负担。
与此同时,电子标签的引入也存在一定挑战性,例如,网络连接条件有限的地区、欠发达地区智能手机的普及程度等都可能成为阻碍电子标签成为全球规范的影响因素。
写在最后
综合国内试点落地与ICCR全球统一准则,化妆品电子标签已成国际发展趋势,“纸质标签+电子标签”的模式将成为行业标配,逐步替代传统繁复的纸质标签。
当前,电子标签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试行阶段,多数国家和市场尚未出台正式法规或执行细则。建议企业密切关注各目标市场的法规动态,提前评估合规风险,避免因信息滞后或突发性监管要求变化而影响产品上市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