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14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的指导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办了为期2天半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ZMUni中贸合规中心根据此次宣贯培训《GB 7718-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内容,整理了11个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及相关回答,供大家参考。
《GB 7718-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及长度标识食品;也包括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以计量方式销售食品。
而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GB 7718-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改善了原先市场上有的产品不标示净含量就不算预包装食品的这类问题。
1️⃣ 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2️⃣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标示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执行,非销售单元的预包装食品不进行强制性要求。
不适用于本标准的情形:
1️⃣ 食品储运包装标签,即在贮存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销售、携带等为目的食品包装的标签;
2️⃣以无包装状态陈列并销售的食品;
3️⃣餐饮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指在同一场所内进行现场加工、制作并销售的即食或非即食食品);
4️⃣食用农产品;
5️⃣经营环节将预包装食品拆零进行销售的食品。
3. 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包装上要标示哪些信息?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通过数字标签标示,或通过说明书或合同等方式注明。
4. 哪些情形涉及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1️⃣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作为原料、辅料等用途的预包装食品。
2️⃣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需要按散装形式进行销售的,或需要改变包装形式后再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3️⃣生产者提供给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但通常需要经简单加热,或需要经装盘、分切、调味或其他餐饮操作后再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5. 强制标示的真实属性名称是什么?哪些名称可用?
强制标示真实属性名称:能反映食品本身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固有特性的专用名称,包括对配料特征、工艺特点、食品类别等一种或多种食品专属特征的描述。
可参考以下说明: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中已规定的名称;
2️⃣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名称不可直接作为产品属性名称的依据;如果与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中的产品名称一致,或者不致消费者误解产品的真实属性,则可以使用;
3️⃣名称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中已规定的名称不一致,但本质相同,且通俗易懂,符合消费者日常识读习惯,同时不会引起误解混淆的,则可用。
可以不标示的情形:
1️⃣加工助剂、失活的酶制剂、已去除的配料、已挥发的配料、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食品添加剂的辅料
2️⃣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配配料中,符合GB2760带入原则第一款(等同于不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
必须标示的情形:
1️⃣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含复配食品添加剂);
2️⃣加入量超过25%的复合配料中所有的食品添加剂;
3️⃣加入量小于25%的复合配料中发挥功能作用的所有的食品添加剂;
4️⃣复合配料中的复合配料里,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有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标。没有任何条款,豁免标示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
1️⃣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可不标示其原始配料。但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要标示。举例:酱油(含焦糖色)
2️⃣复合配料中加入的复合配料,可不展开标示其原始配料,但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要标示。
3️⃣复合配料符合标准表A.1中归类标示要求的,可按表A.1的规定,归类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使用归类标示时,复合配料中的食品添加剂应按照是否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原则决定是否标示。
大原则:任何有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标。
9. 关于进口食品,如何理解标签要求的“对应”关系?
1️⃣一一对应指外文标签中涉及强制性的标示内容,均需有对应中文翻译。同时外文标签上未标示,但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需标示的内容,也应在中文标签上进行标示。为便于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强制性标示内容的中文标签可使用更详细、更符合中文阅读习惯的表述。
2️⃣其他非强制性内容应有对应关系,对应关系无需全部翻译,但应标明外文标签的主要内容和涵义。对于非强制内容,可采用中文综述对于外文内容进行描述,如“本产品外文标签还包括品牌信息、商标相关信息等内容”。
不允许对食品添加剂声称“无”、“不含”或“不添加”。
如果企业想说明添加了某种添加剂,并愿意标出它的添加量是多少的话,是可以的。
11.总结出现在GB 7718-2025和GB 28050-2025中最大表面积的数值及相应的标示的内容。
🔥从中国到全球:2025食品原料创新&合规论坛,6月26日,上海见!
版权声明:本文为中贸合规中心原创内容,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