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附件为新食品原料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征求意见内容及相关解读材料,请自行下载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xspyl@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新食品原料意见反馈”。
一、樱花多酚
感官要求
理化指标
微生物指标
二、鸡冠透明质酸钠
值得注意的是:鸡冠透明质酸钠的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 含量为 60-75 g/100 g) 、 硫酸软骨素和胶原蛋白,和已经批准的透明质酸钠不是同一种物质
关于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内关于透明质酸钠截图
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内关于透明质酸钠截图
终止审查目录内关于透明质酸钠说明
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拟公告文本和
解读材料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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