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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中国及国际食品法规动态
发布时间:2024-09-04


本文重点梳理2024年8月份国内外食品相关法规动态,聚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饲料等领域的法规更新,为全球食品企业提供及时、全面的法规预警支持。





中国食品法规速递

ZMUni



一,三新食品:

1. 2024年8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阿拉伯木聚糖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批准3种新食品原料(阿拉伯木聚糖、长双歧杆菌婴儿亚种M-63、N-乙酰氨基葡萄糖)和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羟基酪醇、二氯甲烷、2'-岩藻糖基乳糖、聚甘油蓖麻醇酸酯)。当天,卫健委也发布了相关解读文件。

相关阅读:【权威】阿拉伯木聚糖等8种“三新食品”审查通过!(含解读)


2. 2024年8月上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更新《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新增N-乙酰神经氨酸、红花苗、罗汉参、燕麦青提取物4款终止审查的食品原料。

相关阅读: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新增4个物质:N-乙酰神经氨酸、红花苗、罗汉参、燕麦青提取物


3. 2024年8月1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二丁基羟基甲苯(BHT)、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2’-岩藻糖基乳糖、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可得然胶和甜菊糖苷(酶转化法)的申请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4日前。

 相关阅读:关于公开征求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4. 2024年8月2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三新食品”与食药物质常见问题解析,重点梳理了25个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以及食药物质相关的常见问题,包括新食品原料和食药物质如何界定和管理、食品提取物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红参是否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等。

相关阅读:最新发布 | 25个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与食药物质常见问题解析(附重点精选)


5. 2024年8月28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柠檬香桃叶、马基莓花色苷、小麦极性脂质等3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前。

相关阅读:最新 | 柠檬香桃叶、马基莓花色苷、小麦极性脂质 3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


二,保健食品:

1. 2024年8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征集拟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建议的公告,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进行相关研究后,可以通过指定渠道提交建议和申请。公告还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支持保健食品新功能研究,促进该领域的发展。该公告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药食同源:

1. 2024年8月26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相关阅读:确认!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获批加入食药目录!


四,法规标准:

1. 2024年8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固体饮料质量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等1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6日。其中,GB/T 29602《固体饮料质量要求》与 2013版本相比有较大的调整,如更改“固体饮料”的术语和定义、更改产品的分类、更改理化要求和理化指标检验等。

相关阅读:固体饮料、果蔬花卉浆、元宵等1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国际食品法规速递

欧盟、澳新、日本




2024年8月23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CL2024/56-FL号咨询文件,拟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意见征集反馈期2024年10月9日。主要内容:

(1)修订预包装定义中增加联合包装和多包装形式。如:多包装形式是由二级销售组成的包装方式,外部容器不透明或透明,专门设计用于容纳两个或多个相同或不同的预包装食品单元,每个食品单元都单独贴有标签。例如,大包装中不同口味的薯片/薯条的小包装;

(2)食品的名称和净含量应在同一视野中突出显示;配料表应以“配料”标题开头,对于联合包装的食品,每种食品的配料表应以食品名称开头,后加术语“配料”,当包装不透明且无法看到所含食品的信息时,必须在联合包装和多包装形式的外包装上列出配料清单;联合包装中必须标明组成该包装的每种产品的含量和总净含量。在净含量旁边,必须标明组成多包装的每种食品的单位数。当包装不透明且无法在包装内的食物上看到此类信息时,包装商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包含在联合展示和多包装形式的外包装上。


欧盟

1.8月,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更新了5款饲料添加剂评估。


2.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更新了5款新型食品/食品改良剂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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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

1. 2024年8月15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了关于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230号修正案的官方公报,主要修订的标准有:

标准1.5.3 食品辐照

附表3 特性和纯度

附表18 加工助剂

附表26 利用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

这些修正案的适用范围如下:

A1261-提高食品辐射过程中X射线的最大允许能量

A1281-批准转基因玉米品系DP910521用于食品

A1282-批准来自转基因枯草芽孢杆菌的枯草杆菌蛋白酶作为加工助剂

A1283-批准转基因谷氨酸棒杆菌生产的2′-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儿配方食品



日本

1. 2024年8月23日,日本内阁府发布第71号内阁府令,修订食品标示标准。修订主要涉及功能性食品标示制度,目的在于避免再次出现小林制药红曲相关产品危害事件。主要内容包括:

(1)新增功能性食品申报人遵守事项。如功能性食品经营者作为申报人,根据所添加的功能性成分标示了“特定的保健目的”的,在有新的科学依据时需向消费者厅长官补充报告;片剂、胶囊剂形态的功能性食品,其制造管理及品质管理过程应符合GMP标准;消费者摄取功能性食品后被怀疑受到健康损害,即使与该食品的因果关系尚不明确,经营者也需要依据健康受害信息和医生诊断向行政机关紧急报告相关信息;功能性食品申报成功后经营者应每年进行自我评价,内容为功能性成分是否可以达到标签标识声称的特定保健目的,同时向消费者厅长官报告评价结果;

(2)修改功能性食品标签标示要求。因为功能性食品在功能性和安全性上与特定保健用食品、医药品存在差异,其标签标识需标注与医药品等产品的相互作用影响和防止过度摄取的注意事项;此外功能性食品标签还应标注食品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食品相关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关于安全性及功能性依据的信息、生产制造及品质的管理信息、健康危害信息收集体制及其他必要事项;

(3)新申报的功能性成分资料审核期由现行60个工作日改为120个工作日等。该修订生效日期为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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