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这类物质通常又被称为“药食同源物质”、“食药物质”或“药食两用物质”。
中贸合规中心ZMUni对历年来发布的药食同源名单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目前发布的药食同源名单有四批,共包含106种物质(其中6种物质仅可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我们的服务
中贸合规中心ZMUni可为企业提供食品合规服务:
● 新食品原料申报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
●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
● 特医食品FSMP注册
● 宠物饲料合规
● 食品标签审核
● 美国GRAS认证
● 欧盟新型食品申报
● 巴西新型食品申报
● 泰国新型食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