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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物质汇总(2024.08.26更新)
发布时间:202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这类物质通常又被称为“药食同源物质”、“食药物质”或“药食两用物质”。


中贸合规中心ZMUni对历年来发布的药食同源名单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目前发布的药食同源名单有四批,共包含106种物质(其中6种物质仅可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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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贸合规中心ZMUni可为企业提供食品合规服务:

● 新食品原料申报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

●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

● 特医食品FSMP注册

● 宠物饲料合规

● 食品标签审核

● 美国GRAS认证

● 欧盟新型食品申报

● 巴西新型食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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