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未准入境食品数量
2024年07月30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2024年6月的全国未准入境食品信息:
6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共468 345批次,环比增加35.7%,同比增加107.1%。
二、6月未准入境问题点解析
1.焦亚硫酸钠
6月通报了50例焦亚硫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情况。涉及产品为冻生南美白虾,涉及产品产地均为厄瓜多尔,进口口岸为湛江、天津、厦门,宁波及广州。
根据 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焦亚硫酸钠(INS 223)可作为食品添加剂或加工助剂在食品中使用,相关规定如下:
A. 作为食品添加剂
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其功能为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用于冻生南美白虾中时,最大使用量为0.1 g/kg,以二氧化硫残留计。
B. 作为加工助剂
可作为黏度调节剂,仅可用于大豆蛋白的加工工艺,最大使用量为0.03 g/kg,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中贸合规中心ZMUni认为,食品进出口企业应关注不同国家间食品添加剂相关规定的差异。各国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种类、限量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标准,食品进出口企业需密切跟踪目标市场的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符合当地的合规要求。
2. 非食品原料黄芩提取液
6月的通报中,存在了1例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黄芩浓缩液的果冻。
黄芩(Scutellaria baicalensis)及黄芩提取物为中国药典收录的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即药食同源物质或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目前,已发布的药食同源物质名单有三批,共包含102种物质(其中6种物质仅可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详见往期文章:药食同源物质汇总(2023.11.22更新)。
中贸合规中心ZMUni提示:近年来,药食同源相关话题备受关注。生产企业在使用植物成分或提取物时,应核查其是否为已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是否已列入药食同源物质名单,或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确保其使用具有充分依据。
三、6月未准入境原因一览
6月未准入境食品主要原因:
1. 标签和包装相关
2. 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相关
3. 超限量或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中贸提示
中贸合规中心有着丰富的食品合规经验,助力国内外相关企业产品高效、合规、安全的进入市场、缩短上市时间、降低合规和生产经营成本,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产业配套解决方案。
我们的服务
中贸合规中心ZMUni可为企业提供食品合规服务:
● 新食品原料申报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
●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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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标签审核
● 美国GRAS认证
● 欧盟新型食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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